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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去年區議會選舉爆出的「種票風波」餘波未了!旺角京士柏選區再爆出「種票」醜聞。中年無業漢承認去年在朋友游說下,於空白的選民登記表格上簽名,更應要求下交出身份證讓友人替他填寫資料。基於無業漢居無定所,不合資格登記做選民,其友更替他虛報一個旺角通菜街地址。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告否認在登記表上作虛假陳述的控罪,但承認罔顧後果作出不正確陳述,被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被告稱「人�]叫我簽就簽」
被告李建源(43歲)沒有聘請律師,於庭上自行答辯。被告起初否認全部控罪,聲稱「人�]叫我簽就簽,無問過是甚麼」,對「種票」事全不知情。但暫委裁判官高偉雄一再質疑其解釋,認為被告沒有問清楚就簽名,已經符合第二項控罪所說的「罔顧後果」,不能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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