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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擢袘�行中環總行地下被來自不同背景市民發起「佔領中環」行動佔據情境。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匯豐銀行上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霸佔總行地下廣場的「佔領中環」人士清場,案件昨首次提訊,3名被點名的被告均有到庭,並表示會抗辯,聆案官批准他們於14天內呈交抗辯誓章,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一班「佔領中環」參與者到庭旁聽,聆案官表示如果他們要加入成為被告,應該盡速申請。
不知名第一被告未「自首」
案中第一被告為不知名的佔據者,暫時未有人向匯豐「自首」。有份「佔領中環」但不願透露全名的黃先生昨在庭外表示,尚未決定是否加入為被告,但他的佔領行動仍然會繼續,他認為匯豐總行地下廣場是人人可用的公共空間,現時香港很多公共空間也被財團霸佔。
代表匯豐的大狀在庭上指事件纏繞多時,匯豐一直採取容忍態度,希望透過法庭以外的渠道解決事件,他認為除非各被告表面上有抗辯理據,否則法庭應該即時頒令清場,將地下廣場業權交還匯豐。
3名被點名的被告黃仲�琚]譯音)、何耀勝及梅啟明均有到庭,聆訊官批准他們於14天內呈交抗辯誓章,之後匯豐有7天時間回應。
梅啟明是因為爭奪亡妹梅艷芳的遺產與匯豐打官司,敗訴後在總行地下進行抗議,與「佔領中環」無關。他指其放置抗議物品的地方屬於公眾地方,又投訴匯豐派員於某日清晨清拆他在廣場架設的帳幕,等同爆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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