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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41歲內地司機施春雨為了600元酬勞,今年5月以「白牌車」載懷孕8個月的內地孕婦由內地到香港國際機場,在落馬洲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拘捕。施早前承認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等5罪,昨被判囚8周、停牌1年及罰款1,300元。
官曾質疑被告有心犯案
裁判官早前一度質疑被告是否有心協助孕婦來港產子,而另作加刑,故昨傳召負責案發當天調查的入境事務主任作供。主任指於本年5月24日早上7時許,見被告車上有一懷孕女子,於是截停車輛調查,並形容「她的肚比籃球及西瓜還要大」,經醫生檢驗後發現她已有8個月身孕,由於她並無有關本港的產檢證明,入境處遂拒讓她入境。
被告自辯看不出女乘客是孕婦,又強調自己只是利用僱主的車做私幫生意而已。裁判官指由於控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在明知女乘客在懷孕下,而接載她來港,故不能因此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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