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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振聰因欠訟費,6物業被釘契。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拖欠龔如心遺產管理人訟費共1.6億元的商人陳振聰,因尚欠數千萬元「未找數」,再遭遺產管理人一方申請將其2個物業釘契,包括將軍澳富麗花園單位及麥當勞道威豪閣車位。陳一方透露貸款即將落實,認為毋須釘契並申請將案押後,惟遭法官拒絕。連同法庭較早前的頒令,現時陳共有6個物業已被釘契。
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的爭產案審結後,法庭判終極敗訴的陳振聰,須支付遺產管理人訟費,據悉現時陳尚拖欠數千萬元。聆案官本已經於上月20日應遺產管理人的申請,就富麗花園單位及威豪閣車位頒下臨時釘契命令,遺產管理人昨進一步要求聆案官將命令改為最終命令。
陳振聰的大律師要求將案押後4星期,讓陳有多點時間申請貸款,又指陳與第三方的貸款協議有望即將落實,顯示陳的確有計劃還債,而且取得貸款的時間比遺產管理人執行釘契命令變賣物業償債會更快。
大律師又表示,陳已經償還遺產管理人的部分訟費,如果全部6個物業被釘契,套現後得出的總金額仍未夠償還餘額,亦及不上陳將會取得的貸款數目。此外,遺產管理人因為案件押後而引致的損失,仍可以金錢作彌補。
遺產管理人:陳有更多物業
遺產管理人則指陳已非第一次聲稱可以借錢償還訟費,而即使法庭下令釘契,亦不會影響陳取得貸款的能力,因為陳有更加值錢的物業可以作為借錢的籌碼。遺產管理人已將聆訊通知陳的其他債主,包括華懋慈善基金、稅局,以及律政司,全部均對釘契的申請表示中立。
聆案官羅雪梅聽罷雙方陳詞後,不接納陳振聰一方的理據,認為陳單單向法庭呈交一封信件,聲稱即將與第三者簽訂貸款協議,並非足夠理據,又指釘契不會阻撓陳向第三者取得貸款以支付訟費,因此拒絕陳的押後申請,將臨時釘契命令頒布為最終命令。
官:憑陳一封信理據不足
陳振聰今年5月初向法庭披露名下資產清單,聲稱目前資產僅餘7.3億元,當中只有新加坡銀行存款約2500萬港元的流動現金,其餘為本港物業共6個,分別是陳與妻子譚妙清以及胞弟振鴻聯名,另加拿大一個價值7000萬港元的物業,而單是位於中半山楠樺居市值已達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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