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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下令要限時清場,但部分人未有理會,繼續「佔領」。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持續10個月的「佔領中環」行動被下令清場,高等法院聆案官昨日批准匯豐銀行收回總行地下廣場業權的申請,要求佔用者於本月27日晚上9時前離開,與匯豐打梅艷芳爭產官司敗訴的梅媽覃美金及兒子梅啟明,亦需於限期前搬走抗議物件。有佔領行動成員到庭旁聽後聲言:「打死都唔走!」
「佔領中環」行動於去年10月開始,參與者為響應美國紐約發動的「佔領華爾街」行動,抗議「金融霸權」及社會各種不公義,在中環匯豐總行地下大堂紮營至今。最初參與人數逾百,至近月只剩下數人留守。其後,匯豐採取法律行動,針對3名被點名的被告黃中行、何耀勝與梅啟明、及一批不知名的佔用者,而梅媽於日前才申請加入成為被告。
官指被告缺理據佔用通道
在審訊中,黃中行稱願意離開,但何耀勝則發表其偉論,指「佔領中環」行動是巿民表達意見的社會運動,香港仍然有深層次矛盾需要解決,他留下是基於公眾利益,又指責匯豐容許外傭於假日佔用地下廣場,卻要將「佔領中環」的人士趕走,構成歧視,但遭聆案官多次提醒他不要離題。梅啟明則辯稱他豎立橫額的地方位於馬路邊,屬於公眾地方,匯豐無權將他趕走。
聆案官黎達祥昨日在判決時指,匯豐作為皇后大道中1號地下的業權持有人,有責任在地下大堂提供行人通道,但各被告的行為已超出上址作為行人通道的性質,且各被告未能提出法律理據支持他們有權繼續佔用,故批准匯豐收回。
匯豐不要求被告付訟費
代表匯豐的大律師同意給予佔用者2周時間清場,並會與法庭執達吏配合,在辦公時間以外採取行動,以減少滋擾,且不會要求本案被告支付訟費。
「佔領中環」核心成員黃衍仁與五六名參與者離庭時大叫口號「打死唔走,清你個頭」,自稱是「佔領香江」行動領導者的第三被告何耀勝謂,會諮詢法律意見,他或許可以在不違反法庭命令下繼續佔用。
法庭昨頒令之後,匯豐總行地下大堂下午仍豎立多個帳幕及布滿雜物,參與者似仍未有清場意慾。其中一名參與者黃韻思對判決不感到意外,表示一早已「打定輸數」,但她堅拒離開,如果當局要出動警察清場,她亦無計可施,因為襲警是違法,她稱「佔領中環」行動並沒有阻擋地下大堂的行人通道,匯豐的職員可照常上班,巿民也可使用提款機。
「佔領香江」稱留守到最後一刻
案中第三被告何耀勝以「佔領香江」組織的名義在大堂抗爭,他聲言會留守到最後一刻,但「佔領中環」的人士卻與他劃清界線,更在社交網站發表聲明,強調案中3名被點名的被告均非「佔領中環」的骨幹成員。
另一邊廂,與「佔領中環」無關的已故藝人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與兒子梅啟明,聲言堅持繼續抗爭到底:「我畀佢(匯豐)害成咁,我唔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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