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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山道1號地處區內傳統豪宅地段,環境清幽,更是少數樓齡較新的屋苑。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騙徒利用從土地註冊處得來的資料,偽造價值約1600萬元何文田山道一號豪宅單位的樓契,繼而向永亨銀行申請按揭貸款800萬元,直至真正業主收到銀行按揭月結單始揭發事件。在案中有份參與申請借貸及開立戶口,並提取當中154萬多元的66歲無業漢,昨在區域法院因洗黑錢罪名,被判入獄32個月。
冒業主子獲酬8萬元
法官鮑理賢在判案時指,匪徒假冒真業主的兒子,向銀行聲稱欲把母親的豪宅抵押貸款800萬元,得到銀行批核成功後,再派出女子假扮真業主並向辦理按揭的律師展示偽造身份證,藉此成功瞞天過海,令銀行批出800萬元。
而本案被告在事件中只擔演小角色,及預先簽定4張總值154萬元的支票,被告從中獲得8萬元報酬,現考慮被告坦白認罪,乃判被告入獄32個月。
66歲被告林海樵,承認於2006年底以�痡集篕痤o展有限公司董事名義,向永亨銀行商討貸款,指身為合作伙伴的母親擁有何文田山道一號一單位,希望申請按揭貸款以作擴充生意之用,當時銀行估值單位約值1600萬元。
真業主收銀行單揭發
被告向銀行申請800萬元物業貸款,負責的律師亦查清楚被告交出的單位樓契,最終在假業主簽署後,銀行於2007年1月向被告批出800萬元貸款,同月的13至19日期間,被告以支票形式先後在貸款戶口提取共154萬4千元。直至同月20日,單位真正業主收到銀行文件而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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