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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銀行業協會完善與浙江省高院溝通,推進與杭州市仲裁委合作,扶助浙江民營經濟巨輪揚帆出海。白林淼 攝
香港文匯報訊 浙江銀監局與浙江省銀行業協會近日聯合召開會議,要求「建立執行企業突發信貸風險會商幫扶工作機制」。該機制的建立,正是為防止部分銀行簡單抽貸壓貸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
據了解,為響應浙江省政府金融專題會議及省銀監局的相關工作要求,浙江省銀行業協會制定《浙江省銀行業協會關於建立企業突發信貸風險會商幫扶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其內容共分兩大塊,一是會商,二是幫扶。
省銀行業訂立會商機制
《意見》規定,當企業發生重大突發信貸風險,並同時滿足融資銀行數量超過3家,融資餘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保證融資佔其融資餘額的50%以上,為其保證的企業超過3家,或所處聯保體、擔保圈或擔保鏈的企業超過10家,可啟動會商機制。
會商會議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幫扶;對自身經營良好且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應積極主動採取措施幫其渡過難關;對主業良好,但存在過度投資行為的企業,採取建議企業瘦身、逐步調整融資總量等手段,挽救企業;對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屬於淘汰落後產能或挽救無望的企業,則應平穩有序退出。
為有效控制風險,要求並確保被幫扶企業做出如下承諾:一是企業和實際控制人願意向融資銀行提供真實的財務等信息;二是企業主和實際控制人要表示對企業的負責態度;三是企業和實際控制人承諾不抽資、不轉移財產等。
加強與省政府部門合作
據悉,浙江省銀行業協會除建立上述會商幫扶工作機制外,還建立完善與浙江省高院的溝通機制,深入推進與杭州市仲裁委的合作,通過一系列的風險防範渠道,積極協調銀行妥善處置風險,確保金融穩定,推動實體經濟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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