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20多名市民早前到選舉事務處遞交投訴信,控訴在選舉期間未有打出政黨名號,卻與反對派關係密切的立法會資訊科技界候選人莫乃光,涉嫌犯上「八宗罪」,包括涉嫌虛報履歷、虛報地址等,要求當局介入調查,強調社會大眾有知情權,而身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莫乃光有必要面對公眾,公開回應及交代有關醜聞,以釋眾疑。
虛報履歷瞞報利益
該批市民在投訴信中指,莫乃光的「第一宗罪」是涉嫌「虛報履歷扮董事」:莫乃光在自己的工作履歷中報稱,在2011年至2012年是「雲谷網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天雲融創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但「雲谷網絡(香港)有限公司」登報稱與莫乃光的顧問合約已於今年3月終止,更向傳媒證實莫乃光從未擔任過該公司董事。
第二宗罪為涉嫌漏報公司,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湃力媒體有限公司在2012年3月的周年申報表上顯示莫乃光是董事,但莫乃光在其選舉網頁上完全沒有提及有關公司,有刻意隱瞞之嫌。
第三宗罪為涉嫌虛報地址,指莫乃光擔任董事的思創智有限公司的董事資料上,莫乃光登記的住址為北角英皇道250號北角城中心,但他們曾到該地址查證,發現該住址是商業大廈,並已經在數月前搬走,所報資料與真實住址明顯不符。
金主曝光獨立成疑
第四宗罪質疑莫乃光與民主黨關係密切,卻以獨立身份參選。他們引述公司註冊處資料,指莫乃光擔任董事的思創智有限公司,民主黨副主席單仲偕亦是董事之一;莫乃光於2012年開始擔任內地公司中企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而該公司的老闆于品海,在民主黨「黨產混賬」就被揭發是民主黨「背後金主」。
第五宗罪是「背後疑有大金主」。投拆信指,莫乃光於2012年選舉官司落敗,須承擔千萬賠償,而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莫乃光亦「巧合地」於同年開始擔任由于品海任老闆的中企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令人懷疑這筆千萬賠償費用或與民主黨「背後金主」有關。
第六宗罪是妨礙資訊自由。他們指,莫乃光於2004年因被指涉及利益衝突而辭去HKIRC董事職位,而在一論壇被追問有關問題後,莫乃光向HKIRC主席發出電郵,要求禁止再有有關人等公開進一步的資料,並指責HKIRC違反了「我與HKIRC之間的保密協議」,是意圖阻撓公眾知情的權利。
第七宗罪是「封鎖他人網站」。投訴信指,莫乃光擔任董事的內地網絡服務商「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曾以「網站存在非法信息」為由關閉、封鎖網站,令人質疑他一旦當選會嚴重影響香港網絡自由。
第八宗罪,是指莫乃光於8月23日出席電台選舉論壇時,指香港才是科技界的「主場」,應將投資「放在香港,絕非轉向內地」,但他卻擔任兩家內地科技公司董事,和其「應將投資放在香港,絕非轉向內地」的言論自相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