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潔華
人的感情顯示了人的平凡,因為感情這一環最難實踐所謂「超越」。人是感情的動物,許多是非善惡對錯可以不經腦袋,對於不想有和不該出現之事,叮一聲,眼淚便流。流了便知道事有蹺蹊。
朋友一直跟自己的兒子爭拗。她不同意兒子在生活方式上的選擇,不喜歡他做事猶豫不決,介意他的同志傾向,甚至反對他選讀的科目。即使兒子十五歲便遠洋留學,彼此一年沒有相聚超過三個星期,母子倆還是不咬弦,不停地以電郵和電訊辯論、怪責和爭執。母親對兒子寄以厚望,兒子其實也十分介意母親的反應,奇怪母親對他的愛為甚麼不能超越她自己的期望。
「我不能只為您而生活。您只能怪責自己為甚麼生了個如此傷您心的兒子。」
兒子決定不回香港,在愛爾蘭過自己的生活。他找到一份可以實現自我的工作,薪酬剛好足夠租一層可以遠眺教堂和所住的小鎮的房子。他感到無比舒暢,同事和上司讚賞他,也交了幾個知心友。他上教堂,在聖經和詩歌裡得到慰藉,這一年他廿七歲。一天下午他冒雨騎單車到小鎮的郵局寄信給母親,回程時遇上了雷。那個黃昏他生病了,患上急性肺炎,翌日黃昏在醫院去世。
母親在兒子去世後才收到他的心跡,信中仍在努力說服母親接受他要過的生活。這個故事不是電影的濫調情節,我看著這個母親懇求神父讓兒子葬在教堂的舊墳場。墳場不許立碑只許植樹,她便靜悄悄地在那根幼苗旁邊犯規,放下小石一塊,上刻「我兒」。身為警司的她,也讓感情駕馭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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