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小朋友:潘老師,樓上有人「隊草」(草者,大麻也。「隊」者,吸也)。
潘老師:不會這麼猖狂吧!點火抽大麻,怎可能大庭廣眾在你面前表演?
友:不是看到。我嗅到那股氣味,該是劣貨。
潘:這麼厲害?對了,你放過洋,果然有見識。你在美國哪個州留學?
友:不是美國,是某國。到白種人為主的國家上大學,肯定有機會碰上。在社交派對裡面,一定有人勸你飲酒、有人請你抽煙,甚至大麻、迷幻藥、海洛因,通通都有!有時推搪不來,抽一兩口在所難免。
潘:這也說的是,我老人家沒見過世面。你抽過大麻,容易上癮嗎?
友:因人而異,我自己就不喜歡那種氣味。
潘:我老人家孤陋寡聞,只聽人家說過,曾有人抽了大麻之後,把自己的眼珠挖了出來!有點似戲文講伍子胥自挖雙目的那種氣勢。
友:甚麼「衰」我不懂。抽大麻的反應人人不同,有些人幻覺很嚴重,我自己抽就全無反應。
潘:所以挖眼是有可能,不是誇張吹牛。
友:有人抽了大麻,以為身邊有火災,就跑去跳樓。
潘:那麼抽大麻可以非常危險。在香港有名人因抽大麻而惹官非。總有放過洋、留過學的人跳出來說抽大麻沒有甚麼大不了,許多美國總統也抽過。講這話的都是「人渣」!
友:潘老師,你有所不知。抽大麻有規矩,按規矩辦事就風險低。
潘:願聞其詳。
友:比如幾個人一起抽大麻,安全措施是起碼留一兩個人只看不抽,萬一有人出現嚴重幻覺,想跳樓、挖眼、斬人之類,就即時制止。
潘:有趣!聞所未聞。這簡直似武俠小說的情節,練功時要有人「護法」,以防走火入魔。
友:潘老師說的「護法」也很貼切。抽了大麻之後挖眼的傻瓜可能自己一個人「隊草」,出了事沒有人幫。
潘:如此說,那些高談闊論說抽大麻無害的人沒有說明全部真相。假如「護法」是個嬌小女孩,發癲的是個彪形大漢,終究無用。這麼多引誘,那你又為甚麼沒有染上毒癮?
友:我沒這麼蠢。我識得有人說「丸仔」都是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太危險,所以吃毒菇,上山採藥,有點似神農氏。我心想人工的藥可以食死人,天然東西一樣可以。
潘:通常顏色越鮮艷的野生菇類最毒,這是常識呀。
友:吃毒菇也可以生幻覺,他們以為自己懂得挑些毒不死人的野菇。我有個同學去國家公園採毒菇,人間蒸發了。
潘:那是死在郊外,骸骨可能給野狗吃光。
友:亦有人去採大麻。
潘:到國家公園採大麻?
友:黑社會種的,知門路的人偷偷去採。
潘:不怕黑社會追究嗎?
友:你一個能拿多少都可以,黑社會也不管。
潘:警察不知還是不管。
友:潘老師,警察知,卻在有需要時才抓人。
潘:何解?
友:警察怎會不知?比如在家中種大麻吧。晚上用直升機巡邏,哪一家的紅外線影像有異,就是在家中種大麻。
潘:這個我明白。因要開太陽燈,用電多,屋內的溫度便高。那可以即時「拉人封艇」呀!
友:潘老師!警察要等有需要破案立功時才行動,這是做官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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