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珈南)部分反對人士一直抱持「只許撤」態度,做法霸道無理。開展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昨強調,委員會及政府都認為,在教育專業自決下,應讓學校和辦學團體自行決定是否開展或如何開展課程,為其提供更大的空間,即是「政策容許,同時不禁止」,因此不能夠就此「撤科」,「擱置」是合適字眼以減少爭拗。
政策容許 同時不禁止
胡紅玉強調,委員會的建議是「擱置」《指引》而非「撤科」,因為政策已讓學校自決開科與否,因此毋須要撤回科目,「我們不贊成撤銷這科,意思即是指,既然政策容許,同時不禁止,雖然科目《指引》本身已失去官方課程的導引能力,但我們亦不能夠因此撤科。」委員會亦認為,國民教育爭議已令社會分化,更對學校運作及教學造成衝擊,是教育界、家長及社會所不願見,為了避免更大的爭拗,委員會遂決定建議政府「擱置」《指引》。
她進一步解釋指,若要使用「撤銷」字眼,便應先評估《指引》內容,但因應政府政策修訂,《指引》沒有官方效能,委員會認為不需要就此作檢討及評估,因此「擱置」字眼更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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