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23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繼續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綜合性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開設精神科門診或者心理治療門診」,這一規定有利於提高醫療機構的精神障礙防治能力。
人大常委會擬立法規定
據了解,目前中國的醫療機構在精神障礙預防、診斷、治療方面的力量較弱,多數綜合性醫療機構沒有開設精神科門診,醫務人員對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不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說,有的常委委員和地方就此建議加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精神障礙防治能力建設。
洪虎表示,法律委員會經同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規定:醫務人員「發現就診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礙的,應當建議其到符合本法規定的醫療機構就診」,「綜合性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開設精神科門診或者心理治療門診,提高精神障礙預防、診斷、治療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