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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總商會舉辦「香港.前海——創新合作商機研討會」,吸引不少人士出席。香港文匯報記者卓建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卓建安)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建設正緊鑼密鼓地進行中,但有關前海的政策細節仍未最後敲定。東亞銀行(0023)高級顧問陳子政指出,前海的發展仍在起步階段,企業成立的數量不多,限制了香港金融機構的發展空間,他建議應擴展「先行先試」政策至前海以外的在岸地點。
陳子政昨日出席由香港總商會舉辦的「香港.前海——創新合作商機研討會」時表示,「先行先試」必須發揮在岸市場的優勢,將從香港銀行的人民幣資金調撥至前海以外的內地城市使用,讓香港的金融服務經驗能針對性地投入較為複雜、投資風險高的行業。
讓港人幣資金調撥至內地
陳子政還指出,前海在金融領域「先行先試」成功的關鍵條件包括以下三點,分別是中央政府高度關注金融體系的穩定,因此確保金融安全是前海所有金融開放政策的大前提;金融創新需服務實體經濟;創新政策必須突破現有框架。只有符合以上三項條件,前海的「先行先試」的開放政策才會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達致香港、前海以及國家三贏的局面。
陳子政表示,香港與前海的金融合作可優勢互補。香港的優勢在於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金融服務業經驗豐富,人才匯聚;具有完善的法律和監管制度,備受國際金融從業員和投資者所認同。前海的優勢在於其屬於在岸市場,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門檻、規管較香港少;當香港的人民幣資金進入前海後,香港金融機構能直接為前海企業提供服務。
港律師或准在前海聯營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開發開放的工作意見》,在法律方面前海亦有創新。有關意見提到:在前海設立專門的商事法庭;積極引進香港仲裁機構在前海開展仲裁服務;探索香港的中國公民作為人民陪審員等形式參與前海涉港商事案件的審理。
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中國業務部合夥人徐奇鵬在會上表示,前海在法律方面有創新,會實施普通法的某些做法,但不可能全面實施普通法。他還表示,前海亦有可能允許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進行聯營,若港商在前海遇到商業糾紛,可以找前海的香港律師處理。
111企入駐前海 金額逾2000億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前海、南沙和橫琴三地主管部門最近首次在深圳舉行聯席會議。記者從會上還獲悉,中組部已經就三地共同打造粵港澳人才特別合作示範區作出批覆,該示範區將成為國家首個人才管理改革示範區。
據了解,前海最快一個月內會推出產業准入目錄,備受各界關注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有望於今年底前出台。截至目前,前海管理區共批覆入區企業111個,合同利用外資10.6億美元,意向企業簽約金額約2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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