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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海底隧道申請加價遭駁回。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3條過海隧道流量嚴重失衡,收費高而車流少的東區海底隧道,前年提出加價逾40%的申請,被政府否決後提出仲裁,獨立仲裁人以接近「合理而不過多」的回報率為由,駁回加價要求。東隧指出,不排除再有任何為股東爭取「合理但不過多」權益的可能。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表示,會研究有關仲裁結果,再向公眾交代。
3度提加價 幅度達42%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於1986年獲發東區海底隧道30年的專營權,1989年正式通車,經營期間曾於1995年及2002年提出加價申請,均被行政會議否決,後經提出仲裁最終獲勝,成功大幅加價。是次為東隧第三度提出的加價申請,東隧於2010年9月,以內部股本回報率未達15%至17%的「合理而不過多」水平為理由,申請加價38%至42%。其中,私家車收費建議由25元加至35元;小巴及輕型貨車則建議由38元加至54元。
行政會議於2011年6月否決東隧的加價申請,並指東隧通車後第三年,即1992年已錄得盈利,2002年時更清還了銀行貸款,截至前年年底,累計盈利已超過51億元,股東派息也達到50.9億多元。估計其30年專營權的內部股本回報率已高達14.26%,是眾多私營隧道中最高,故此否決東隧加價。東隧不滿行政會議的決定,並提出仲裁,最終被獨立仲裁人以同樣理由裁定駁回東隧的加價申請,車輛經東隧過海的收費價格維持不變。
東隧:續服務至專營權完結
持有東隧專營權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雖然未獲允許調整收費,但仍會繼續提供服務至2016年專營權完結。至於日後會否再申請加價,發言人指不排除任何為股東爭取「合理而不過多」權益的可能。
邱誠武:政府全權接管待研究
對於仲裁人的決定,政府對裁決表示歡迎。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表示,裁決令市民免受加價影響,當局會進一步研究仲裁否決的理據。他續稱,東隧原本的加價申請並無提及時限,東隧專營權在2016年完結後,政府可以全權接管。待有關仲裁結果研究完成後,政府會向行政會議匯報,稍後再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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