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公共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對本報指出,中國政治改革說到底就是要建立兩個民主體制,一是黨內民主體制,實現黨代表的直接選舉制和常任制,二是社會民主體制,人民代表的直接選舉和常任制,使黨代會或人代會成為常設的權力機構,防止各級出現「一把手專權」現象,避免權力為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服務的現象。他預計,五年一屆的黨代會料對中共自身民主建設有更具體的部署,以進一步推進黨內民主,並由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從而實現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
竹立家說,對於推進黨內民主,十七大已提出了非常清晰的路線圖,主要是實行四個民主: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四種權力:保證民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對公權力實行約束,實現四個「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服務。
他介紹,近年來,中共在擴大黨內民主方面有了很多可喜的創新與實踐,比如在基層推行了公推公選領導幹部試驗,省級黨委常委的差額選舉、十八大代表的差額選舉和向社會的公示等等。特別是持續一年的新一輪省市縣鄉四級黨委換屆工作中,從擴大幹部交流到實行競爭性選拔,從民主推薦考察到擴大差額比例,中共在選人用人方面穩步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的步伐,呈現出新形象、新氣象。
從基礎做起 完善選舉制度
中組部副部長王京清表示,經過多年的實踐,已經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推進黨內民主的制度和機制,今後還將在堅持的前提下,在六個方面不斷地加以完善:一是要從基礎做起,要保障黨員的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要以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為重點,採取多種渠道、多種方式,使上情下達、下情上達。二是要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一方面要落實中央的要求,適當增加基層一線代表的比例;另一方面,要落實好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有關規定。三是要完善黨內選舉制度。要把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推薦幹部人選與上級黨組織推薦幹部人選有機結合起來。四是要完善各級委員會的決策機制。五是要完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六是要完善黨內監督機制。竹立家認為,真正做好以上這六個方面,黨內民主就一定能夠取得重大的突破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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