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舉
最近一家地產代理公司,因為地產經紀提供不實的資料,誤導了買家,被法庭罰款。罰款金額非常輕,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
樓市上升的時候,買家都非常焦急,擔心慢了一步,價格繼續上升,要付出更高的樓價。這樣就會被地產經紀有機可乘,跌入陷阱。
第一個陷阱,就是要買家們簽睇樓紙,這是一張賣身契,一旦簽了,經紀就會帶你去睇樓,你本來只是去看A單位,經紀會對你說,我還有幾間單位的鎖匙,你不如比較一下,看哪一間景觀更加好,裝修更加好,價格更加便宜。於是,一口氣看了六個單位,然後,地產經紀就會叫你加簽。結果,上述的六個單位,限制了其他經紀不能參與,你必須要透過這個地產代理公司進行交易,否則就要賠償地產代理公司的佣金損失,為樓價的百分之一,一千萬的樓宇,就要賠償十萬元。
原來,經紀做了手腳,買家放盤九百萬元,他就標價九百二十萬元,還告訴你,有許多買家正在追逐。結果,你走到一些小型的地產代理公司,發現了同一個單位,標出價格九百萬元,經過講價之後,八百九十萬元成交。當你非常滿意自己的選擇,前面一家地產經紀的律師信就來了,要求你進行賠償九萬二千元的佣金損失。由於白紙黑字,非賠不可。
第二個陷阱,就是叫你開支票,經紀人說很有把握說服業主降價,為了表示你的誠意,開一張十五萬元的支票,並且簽署七百九十五萬元的臨時買賣合約,就可以勸說賣方減價五萬元,這叫做試價。一天之後,有關地產代理告訴你,這個物業是由一間公司所持有,經理已經答應七百九十五萬元出售這個物業,但是董事長正在外地談生意,估計一個禮拜回來,就可以簽署文件。
結果,等了一個禮拜又一個禮拜,公司的董事長繼續在外面談生意,沒有回來。原來,這是一個「搭棚」戰術,由於你已經承諾七百九十五萬元的價格,經紀就可以繼續尋找更高價格的買家,在一個月內,價格可以推高到八百二十萬元,然後,這個物業成交了,經紀就告訴你,業主說不出售了,然後把支票退回給你。這樣你就白白浪費了一個月的時間,樓價已經大幅度上升了百分之五。
現在的投訴制度,保護地產經紀的利益,除非你在談話的過程中進行了攝錄作為證據,保護自己的利益,否則,投訴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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