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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5歲中二女生夥拍男友充當「吸血小淫媒」,安排同班女同學下海援交賣淫,從中搾取大部分肉金,今年初首天受審後翌日,即與男友棄保潛逃,到邊境地區捕蟹維生,最終雙雙落網,被裁定一項控制他人賣淫罪成,判入獄2年半。少女早前就刑期提出逾期上訴,法庭再為她索取感化、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她昨被改判入更生中心。
報告顯示她不了解自身過失,不適合感化,反而須接受長時間輔導;但上訴庭考慮她年輕無案底,且明顯受23歲男友影響犯下嚴重罪行,認為應盡量給予她更生機會。此外,她自去年開始,已先後被判入兒童院及還押懲教看管10多個月,故改判入更生中心較為合適。
法官特別叮囑她珍惜機會,反省過失重新做人;又勸告其到庭旁聽的父親,要多探望女兒,否則她日後會經常出入監房。據知,同案男友早前提出上訴被駁回,並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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