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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表示,明白市民未必同意以巨額公帑保育歷史建築。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何東花園與舊政府總部西翼保育工作,是今屆港府急需處理的燙手山芋。港府昨日終於決定,不會將何東花園列入法定古蹟,允許業主拆卸重建,並會檢討保育私人古蹟的政策。同時,當局亦決定保留舊政府總部西座,撥予律政司及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作為辦公用途。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對決定表示歡迎(見另稿)。
擁有85年歷史的私人物業何東花園,是香港開埠初年山頂罕有的華人大宅。自去年10月古物諮詢委員會宣布,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後,業主何勉君表示強烈反對,雙方一直就保育問題擾攘多時。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宣布,行政長官聯同行政會議決定,接受何東花園業主呈請,不把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何東花園將不受《古物及古蹟條例》保護,業主可進行早前屋宇署批准的建築和拆卸圖則,重建何東花園。
雙方「索價還錢」相差40億
陳茂波昨日在記者會上宣布港府的決定。他表示,政府一直採取換地、轉移地積比率或增加地積比率等經濟誘因,望取得私人業主同意,交出或保育他們擁有的歷史建築。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亦曾與業主商討達9次,提出多個保育與發展並行的方案,並提出換地,但遭到業主一一拒絕。
港府擬檢討私人古蹟政策
他又表示,經政府內部評估,何東花園市值30億元,而業主索償高達70億,「若堅持保育,無可避免會引發訴訟和索償,涉及巨額的公帑」,由於市民未必同意以巨額公帑保育歷史建築,遂決定不將何東花園列入法定古蹟。不過,當局會繼續同業主磋商,希望業主保留較有價值部分,或透過錄像、攝像及三維激光等方法為古蹟作紀錄。
陳茂波坦言,政府的政策目標,是務求在尊重私有產權和保護文物兩方面取得適當的平衡,「我們明白,動用數以億計甚至十億計的公帑保育歷史建築,不是每一個市民都會認同。因此,我們一直以來採取換地、轉移地積比率或增加地積比率等經濟誘因以換取私人業主同意交出或保育他們擁有的歷史建築……個案不盡相同,相近的經濟誘因未必能在個案中發揮作用。何東花園的個案,啟示了我們要檢視現時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政策」。
他續說,發展局將會就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政策展開檢討,以便日後推行保育政策時,能更切合市民大眾對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期望:「我們現行的政策,是否需要變更,如果需要的話,又應如何變更,才能讓我們可以更好地在尊重私有產權和保護文物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呢?香港社會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希望以巨額公帑換取私人歷史建築物的保存呢?還是在特定情況下,市民會否支持動用公帑以保育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呢?會否加入條件如這些歷史建築需達到某一個歷史價值水平、或賠償金額不超過某一個數字、或有關歷史建築需要向公眾開放及怎樣開放?還有,我們應否就可以向業主提供的經濟誘因,制訂更具體的機制和準則呢?」
最快5周後清拆建10別墅
陳茂波又稱,由於前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及他曾參與擬把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的程序,故在行政會議討論何東花園業主的反對呈請時,他們都沒有出席會議。
由於何勉君昨日不在香港,未有回應當局的決定。
自2009年古諮會宣布把何東花園晉升為建議一級歷史建築後,何勉君翌年隨即向屋宇署申請拆卸何東花園,屋宇署批出清拆及重建圖則,容許興建10幢獨立洋房。現時政府放棄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即表示何東花園將不受《古物及古蹟條例》保護,何勉君可以隨時向屋宇署申請重建何東花園,以署方處理同類申請一般需時28天,以及清拆前7天的通知期限,重建工程最快可於明年初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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