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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簡政放權,擬三年建成行政最透明先行區 。圖為廣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辦理行政審批手續。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日前,廣東繪就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施工圖,最新發佈的《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力爭到2015年成為全國行政審批項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過程最透明的先行區。珠三角行政審批將零收費、投資項目辦理時限減半。
對此,中共廣東省委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教授鍾立功表示,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突破口,是把過去依靠政策優勢、資源優勢轉變為依靠法治優勢、體制優勢的重大轉變。能夠有效解除政府對市場、社會的桎梏,形成新的社會治理模式,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對企業投資也有一定的激勵作用,是廣東未來競爭力的所在。
簡政放權 轉變政府職能
2012年以來,廣東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全面啟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分別於7月和9月公佈了第一、二批調整審批事項目錄,共對383項審批事項作出調整;8月底,國務院批覆同意了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並於日前正式發文批准在廣東區域內停止實施66項行政審批事項,同意下放3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層級。
據廣東省政府日前最新發佈的《方案》稱,到2015年,廣東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壓減40%以上,辦結時限總體縮短一半左右;實現各級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率達90%以上,社會事務網上辦理率達80%以上。同時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對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收費項目,要予以調整或取消。爭取盡快實現珠三角地區行政審批零收費並逐步向全省推行,降低市場准入門檻和企業運作成本,優化營商環境。
鍾立功認為,《方案》凸顯出廣東省政府簡政放權的力度,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能夠通過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解決的事項,取消政府管制;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被實踐證明無效的審批,依法先行先試予以停止。
降低門檻 激發民企活力
審批事項的壓減、下放均有利於降低項目投資門檻,減少了到中央走一個來回的成本和繁瑣的程序,便於營商,對於企業投資肯定會起到積極的刺激作用,特別是激發民營企業的活力。「早前中央同意廣東在省內停止66項行政審批事項,還有同意下放3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權限,這對於廣東優化行政環境、降低門檻、提高行政效率、轉變政府職能,建設一個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無疑起到了重大的推進作用。如今廣東發佈《方案》,是自身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政務公開透明,建設便民高效、制約有效的『法治政府』的體現,使我們從過去依靠政策優勢、資源優勢轉變為依靠法治優勢、體制優勢,正在逐漸形成廣東未來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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