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發改委昨宣布,由明年1月1日起,解除對電煤價格的干預措施,取消對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和市場交易電煤最高限價的有關規定,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意味著內地電煤價格併軌終於落到實處,電煤市場化將完全放開。
發改委網站刊登的新聞稿指出,鑒於當前電煤供需逐步趨緩,電煤價格在全國範圍內基本穩定,因此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發改委並要求,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對電煤市場的監管;同時,地方各級政府不得採取行政手段不正當干預企業煤炭供銷等經營活動。
此外,嚴禁企業之間達成價格壟斷協議控制煤價;不得採取降低熱值、降低煤質、以次充好等手段變相漲價;不得哄抬煤炭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