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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區副區長孫雷表示,南沙濱海新城起步區30平方公里明年動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實習記者 何花 廣州報道)廣州南沙新區獲批國家級新區後,打造粵港澳全面合作的先行先試示範區。南沙區副區長孫雷19日接受「2012香港媒體記者採訪團」採訪時介紹,相關具體規劃以及產業規劃,包括涉及港澳的相關先行先試的政策均在制定中,不久將陸續出台。他舉例稱,目前南沙全力打造接軌港澳營商環境,包括投資南沙港人個人所得稅對接港澳政策,現也在制定中。
此前,港商也多有呼籲,南沙應發揮作為國家級新區所享有的優勢,尤其在財稅方面吸引更多企業入駐。據了解,按照目前的規定,一年中如果香港人在內地逗留時間超過183天,就要按內地稅制徵收個人所得稅,這無疑限制了香港服務業專才或者是研究人員北上內地發展和工作。
政策制定中 香港澳門選其一
孫雷指,南沙將在營商環境對接港澳,將努力做到「基本接軌」,已設想在多方面進行政策的先行先試。其中,就包括了投資南沙港人在南沙的個人所得稅準備接軌港澳。在政策的初步設計上,初步考慮為投資南沙的港澳人士,以便利相關人士的對接。由於相關個人所得稅香港的具體做法和澳門有所不同,屆時會在其中選擇一個版本,目前比較傾向相關香港做法。相關政策正制定中,同時也需獲得中央或廣東省的批准。
此外,南沙已設想多項設計港澳人士的政策先行先試。如南沙新區將建設粵港澳口岸通關合作示範區,探索制定港澳人士到南沙的便利通關措施,制定港澳人士入境南沙落地72小時免簽的相關規定。再比如車牌問題,目前掛粵港兩地車牌可以兩地行駛,但現在的牌照申請有一定的額度限制,南沙冀增加兩地牌照數量。「今後甚至借鑒福建平潭和台灣的模式,部分港澳牌照可在南沙境內行駛」,孫雷稱,這些政策南沙都將向中央或廣東省提出來。
擬設粵港澳口岸通關示範區
在營商環境對接香港方面,目前已在實施的是南沙已聯合港澳聯合建立了南沙國際仲裁中心,該中心集中各大法律體系,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香港、澳門以及廣州仲裁委員會四地的仲裁規則。意味著港商到南沙投資,就如同在香港一樣,可以自主選擇香港法律、香港規則、香港仲裁員進行仲裁。
孫雷還透露,獲批國家級新區後,相關具體規劃正在細化中,由於涉及與港澳的諸多合作,在相關具體規劃出台之前,也將聽港澳的意見。南沙新區近期將重點建設103平方公里,起步區33平方公里明年就將動手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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