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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業主提出重建的大角咀「需求主導」重建項目,或因一個地舖反對而拉倒。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劉友光)由業主主動提出重建的大角咀「需求主導」重建項目,或因一個地舖反對而拉倒,倘業主於下周一的限期仍堅持不接受市建局的收購建議,逾300名居民的重建願望將會「落空」。市建局主席張震遠指出,收購價客觀反映市價,業主的要求是市建局出價的逾1倍,認為「不合理」,正研究其他方案推動計劃。雖然張震遠未有透露具體方案,但若按條例,其中一個方法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業權。有學者認為,條例未必適用於今次項目(見另稿)。
張震遠:其他商舖接受證賠償合理
該重建項目涉及4個地段,位於大角咀杉樹街13號至31號的3個地段,已分別有逾80%業權接受收購,而橡樹街87號地段,樓上5層住宅均已接受收購,但地舖業主拒絕收購,而地舖佔業權達27%,或令整個重建項目觸礁。張震遠昨日與傳媒茶敘時稱,收購價是以透明公平的機制定出反映市價,而其他商舖都接受收購,反映賠償合理,但該名業主要求與市建局的賠償相距「以倍數計」,強調市建局不會議價,「不可能接受不合理的要求」,期望該名業主改變主意。
出租舖業主賠償少 租客不想搬
由於該地舖是出租商舖,根據市建局的賠償機制,業主所獲的賠償會較自用商舖業主為少,後者的可獲「市值交吉價」加「交吉價的35%」,但前者僅獲「市值交吉價」加「交吉價的10%」;此外,現時地舖以月租3萬元租出,為業主帶來穩定的租金收入,亦可能是業主拒絕收購的原因。
現時租用地舖的周先生經營五金店「城恭」,早前受另一重建項目影響搬舖,現舖開業僅4個月,與業主簽約3年,他表示,租舖時曾問及業主該地段有否重建計劃,但業主當時稱不知道有重建,其後他花約40萬元裝潢,坦言不想再搬,倘業主最終決定賣舖,感到「十分無奈」。不過,已接受重建的居民就認為樓宇已十分殘舊,倘重建計劃未能成事,感到很可惜。
「需求主導」下年挑選4申請
另外,張震遠昨日聯同現任市建局行政總監羅義坤,以及候任行政總監譚小瑩與傳媒茶敘時表示,早前到立法會匯報工作時,議員「要求做大一點,做多一點」,所以市建局董事局訂下目標,未來5年計劃投入250億元資金,推行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譚小瑩稱會優化「需求主導」先導計劃的執行方案,第二期收到34個申請,已挑選其中4個納入2013/14業務計劃;而「工業樓宇重建」先導計劃,明年將開展第二個商廈項目。
張震遠續稱,歡迎政府豁免重建項目的「買家印花稅」,又認為6年的重建期合理,「由收齊業權起計,6年時間足夠完成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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