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人擅改土地用途肯定違規。翻查地契,上水及元朗兩地方都屬農地,不可出租居住。地政總署亦證實,上水魚場上有建築物違反地契,而元朗的荒廢豬欄及雞棚亦曾被改建,違反原先的農業用途,更佔用了部分政府土地。署方會發警告信予兩個地點的業權人,要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