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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愕瑩辯稱,船艙設計及厚度有誤,均不會導致船隻沉沒。郭兆東 攝
南丫島海難事故昨日踏入第十九日研訊,繼續傳召製造南丫4號的財利船廠代表作證,揭發船廠錯誤計算船艙入水的穩定數據,導致船身設計出錯,一旦破損入水便會淹浸主層甲板;同時,船板亦只有4.83毫米厚,比圖則薄0.17毫米。不過,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辯稱,船艙設計即使有誤亦不會導致船隻入水沉沒,加上船板厚度誤差仍在可容忍範圍內,故不能向供應商追究。
南丫島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繼續就南丫4號快速下沉的原因,昨日傳召製造南丫4號的財利船廠代表作證。船廠董事羅愕瑩表示,廠方起初將南丫4號船尾的尾尖艙與油櫃房視為同一個艙,故從無打算在中間加裝水密門,惟設計公司在畫則時出錯,令工程師以為兩房間有水密門存在,繼續以6個艙作基準,計算出錯誤的船艙入水穩定數據。
指船板薄仍符海事處標準
羅愕瑩稱,雖然工程師「計錯數」,建成後的南丫4號只保持有5個艙,但不論是6個艙還是5個艙,船隻的穩定性都不會受影響,因公司為保持船隻平穩,已於1998年額外加載8.25噸鉛作壓載物,令重逾15噸的船身有更大的穩定性,但仍有足夠浮力,即使遇上碰撞破損入水,水位亦只會淹浸至船底向上計的2.96米,即主層甲板位置。但他強調,船隻仍不會就此沉沒,同時在建船時已將有關資料交港燈審視,但當時港燈未有作出回應。
行駛14年 船板被侵蝕
此外,委員會亦揭露南丫4號的船板較圖則薄。羅愕瑩透露,建造南丫4號的材料,皆由美國佛羅里達州訂購,初時公司想訂購5毫米厚的鋁板,惟因當地以英寸計重,令來貨實際只有4.83毫米,比原來的圖則薄0.17毫米。他稱,雖然來貨較薄,但因海事處及國際驗船公司的標準,均容許不多於0.2毫米的誤差,故船公司未能因此向供應商追究。
羅愕瑩一再強調稱,雖然船板較薄,但絕不會影響船隻航行,加上南丫4號已在海上行駛逾14年,部分船板或已被侵蝕,若根據海事處指引,侵蝕不超過三成仍是可接受範圍內,故南丫4號船板厚逾3.5毫米都仍可繼續航行。但委員會律師卻指出,海事處指引上只列出有關鋼造船板的細則,惟南丫4號則用鋁造,質疑羅愕瑩身為建船公司董事,是否清楚鋼材與鋁材會相互侵蝕。 ■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兆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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