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6頒布全球首部《清潔空氣法案》,城區內開始設立無煙區,發電廠和重工業等污染大戶遷往郊區。1965年以後的倫敦,有毒煙霧已經絕跡。
2、1997年設立了必須在2005年前實現的污染控制定量目標,要求工業部門、交通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減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8種常見污染物的排放量。
3、2001年1月30日,倫敦市發布《空氣素質戰略草案》,大力扶持公共交通,目標是到2010年把市中心的交通流量減少10%至15%。倫敦還將鼓勵居民購買排氣量小的汽車,推廣高效率、清潔的發動機技術以及使用天然氣、電力或燃料電池的低污染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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