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本地家居品牌「住好齱v位於尖沙咀新港中心地庫的分店,去年12月底租約期滿搬遷後,被指仍拖欠去年11月及12月的租金與服務費,合共117萬元,日前遭舖位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欠款。
新港中心地庫遷出 欠租2月
原訴人銀高有限公司為舖位業主,答辯人為經營「住好齱v的住好囍陪迨膝q。入稟狀指答辯人於2008年1月開始租用尖沙咀新港中心地庫的舖位,租期5年,直至去年12月,首3年月租40萬元,第4及第5年月租44萬元,答辯人另需每月支付14萬服務費。
去年12月底租約期滿後原訴人成功收回舖位,並於今年1月18日發律師信,要求答辯人於1月23日之前,清繳去年11月及12月租金與服務費,合共117萬元,惟不得要領,原訴人現入稟要求答辯人償還欠款及利息,及賠償原訴人為追討欠款而花費的律師費。
「住好齱v於1996年由楊志超創立,楊早前向傳媒表示,已有14年歷史的銅鑼灣禮頓道旗艦店,由於業主希慎加租一倍,故將於今年3月租約期滿後結業,楊謂品牌並非主攻內地客,無力應付驚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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