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巖
在人們的印象中,流浪兒童通常是衣衫襤褸、無家可歸的「三毛」形象,而當我們走進流浪兒童群體後才發現,流浪兒童這一身份,疊加著留守兒童、流動兒童、輟學兒童、離異家庭兒童、乞討兒童、童工等多重標籤。來自於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多方因素,將他們置於困境。他們當中很多並非無家可歸,卻情願棲身街頭也不願回歸家庭。對他們的救助和干預,也遠非送其回家那麼簡單。
社會多關注盡早介入
對於流浪兒童問題,家長應首先負有責任。「所愧為人父,無食致夭折」,養育子女本是人倫的基本要求。家長們之所以未能盡責,除個人主觀原因外,貧困、外出打工等社會經濟因素皆不應忽視。中國在經過了30多年高速發展之後,已到了應該調整政策之時,通過合理的再分配政策,使貧困家庭分享到經濟發展成果,才是解決流浪兒童問題的根本之道。
從政府層面看,儘管中國政府早就強調對流浪兒童實行源頭預防和治理,但相關的社會保護機制仍待建立。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兒童保護機制,社區裡有政府僱用或民間組織支持的兒童社工,社工發現某個家庭有危害兒童的因素,如家庭暴力、父母離異、對兒童的長期忽視等,就會盡早介入,提供相應的服務干預。
各界合力築起安全網
值得關注的是,近一兩年來中國政府已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程。繼去年轟轟烈烈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行動之後,民政部門今年再次提出,將啟動「流浪孩子回校園」的專項行動,以預防和減少兒童外出流浪乞討和重複流浪現象,此外還鼓勵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為流浪兒童進行專業化救助服務,困境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試點亦有望試水,這預示著,中國未成年人救助與保護的相關制度法規建設將大大提速。
總之,解決流浪兒童問題需要家庭、學校、政府、社會的合力。唯有各界都關注流浪兒童的處境,了解他們的需求,建立多方協作的機制,才能為孩子們織起安全的網絡。正如一些機構所呼籲,「在街頭遇到流浪兒童時,不要冷漠,可以關心問候他們一下;不要匆忙,可以花多一點的時間了解他們的即時需要;不要暴力,可以拒絕但不要傷害他們」,為流浪兒童升起溫暖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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