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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圍牆上書寫著「愛的港灣」。香港文匯報記者海巖 攝
2012年,中央8部門聯合展開全國範圍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大行動,全年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6萬人次,與2011年相比下降了近2萬人次,成效明顯。但業內人士亦提醒,「送孩子回家」,還遠不足以滿足兒童權利保護需求。對於流浪兒童,尤其是遭遇家庭暴力、家庭虐待的兒童,家庭往往是造成問題和創傷的地方,他們可能有心靈創傷、學習障礙,在家庭缺乏關注關心,因此救助更需要了解孩子的需求、生活的目標,幫助他重建與家庭、學校、社會的關係。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中國尚未建立系統、規範、健全的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和服務網絡,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留守輟學兒童、監護缺失兒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兒童等困境兒童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保護。
將開展救助保護試點
民政部將在今年開展困境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試點,將救助保護機構從立足機構開展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拓展到面向社會開展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服務,為構建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制度體系和服務網絡打下堅實的基礎。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家庭監護缺失問題的產生是由經濟、社會、文化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需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逐步解決。2011年8月出台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已明確賦予救助保護機構開展家庭監護調查評估的職能,有助於及時針對性救助保護各類家庭監護缺失的困境未成年人,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討。此外,需要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對家庭監護的監督干預職責。
引導自願者參與勸導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年民政部指導救助機構加強與高校、社會組織的合作,將通過購買服務、引導自願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開展流浪未成年人的勸導、教育矯治、行為干預、心理輔導等救助服務,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專業化服務。
2003年中國頒布《城市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政府對流浪兒童的政策由收容遣送改為救助保護,此後民政部資助各地建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不過,民政部指出,仍有約60%縣市未建立救助機構,經濟欠發達地區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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