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晉研)到台灣升學是不少香港學生的選擇,但其學歷是否獲香港認可,仍須通過香港學術評審局學歷評估。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公開過往經評估學歷課程及院校名單,讓港生作為到外地升學參考。教育局表示,由於學歷評估非針對外地院校或課程作評審,公開經評估學歷的課程及有關院校的名稱並不適當。而過去5年,共有572宗台灣學歷持有人在港申請學歷評估,當中學歷獲評定為與香港水平相若的成功率逾九成。
吳克儉:評估只適用於個人
不少有意前往內地或台灣升學的港生希望在作出升學決定前,得悉其屬意的大學及課程在香港是否獲得認可,冀公開獲學評局評定為與香港水平相若的內地及台灣大學名單。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學歷評估只適用於個別申請人,學評局會評估申請人的總體學歷,包括其最終成績及綜合學習成效、學分豁免或轉移等,是否達到在本港取得的某特定資歷級別的標準,並獨立地處理每宗申請。由於並非針對外地院校或課程進行評審,因此公開經評估課程及有關院校的名稱並不適當。
而根據教育局的資料,過去5年,學評局一共接獲572宗有關評估台灣學歷持有人的申請,當中學歷獲評定為與香港水平相若的個案有519宗,成功率達90.7%,覆檢申請數目共有3宗,兩宗失敗,1宗成功。
吳克儉並補充,在就業方面,持有香港以外院校所頒授學歷的人士,其學歷是否獲得認可,最終決定權在於僱主或相關專業團體。而有關人士公務員職位時,其學歷則須經過評核程序,若被評與入職要求相若,申請將同獲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