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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排檔四級火致9死案昨繼續聆訊,僥倖生還的大廈住客續作供,有住客指斥有業主把天台以磚牆封住,因此曾與業主爭吵過,又有�茤郱~主以石屎封住後樓梯阻礙逃生。居於天台屋的印尼女住客表示,天台原本兩邊相通,卻被人砌了磚牆及鐵閘隔絕,她恐火災時沒法逃生,故曾嘗試爬牆開閘,火警當日亦是逃往天台才得以生還。
居於194號6樓全層的文員陳浩祥(51歲),稱自2001年與妻兒搬住上址後,曾經歷過3次火災,因此「好有經驗」。陳當日得悉火警後曾開門觀看但無異樣,1分鐘後再開門欲帶同妻子及2名兒子逃走,卻已有黑煙湧入更突然停電。他轉往後樓梯逃生,情況亦相若,只好與妻兒折返躲進廁所,其間不斷聽見有人叫救命。他持續與消防員保持聯絡,苦候4個多小時才等到消防員到來。當隨消防員逃生時,見到有一個人倒在家門外,步上天台時亦看見另一名死者。當到達天台,看見數名消防員坐於一角或站著,都顯出疲態。最後,消防員從隔壁大廈搭梯讓他們爬過去,再由雲梯送返地面。
天台屋住客不知有後梯
陳於庭上指斥有業主把天台以磚牆封住,因此曾與業主爭吵過,又有�茤郱~主以石屎封住後樓梯,阻礙逃生。
居於192號天台屋的3位生還住客昨亦到庭作供,從印尼移居香港的宋翠霞(46歲)亦表示,自2004入住後已歷3次火警,她卻一直不知道有後樓梯。聆訊今續。■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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