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限奶令」於本月初實施以來,不斷有香港及內地的水貨客違例被海關檢控,昨再有4人於粉嶺裁判法院因違令被判罰款500元至5,000元。有水貨客以為帶一盒一罐奶粉不會違法,卻不知要「限重」;亦有內地客一犯再犯,被裁判官斥責漠視香港法紀。
4名被告中3名為內地人,分別是吳剛(30歲)、謝培偉(25歲)、鍾菊玲(44歲),及本地人鄧達才(49歲)。控罪指他們分別於3月4日至14日,沒有出境許可證明下帶超過訂明限制的奶粉出境。
內地婦再犯案遭官斥責
其中,鍾姓被告是10日內再度干犯同類罪行,所攜數量更為首案的3倍,被裁判官斥責漠視香港法紀。案情指,3名內地人士分別帶6罐至13罐奶粉出境時,被海關截獲,以違反帶過量奶粉過境而將他們拘捕;鄧則是同日往返2次,其中一次帶奶粉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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