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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人民力量」成員、前港姐袁彌明(見圖)因遭工程師苦纏滋擾,對方求愛不遂,更向袁高呼:「我要強姦你!我要姦殺你!」工程師早前被裁定一項刑事恐嚇罪成,昨被判入住小欖精神病院3個月。裁判官表示「被斷言拒愛是一個很大的打擊」,但希望被告經此已取得教訓,又希望其早日康復。
裁判官李國威引述57歲註冊工程師被告周鍾揚的精神報告,指他於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有精神病,患上「迫害型精神分裂症」,後於2004年因管有攻擊性武器而被定罪,判入小欖精神病院3個月。報告又顯示,至今他共入住小欖精神病院3次,現仍要到瑪麗醫院覆診。
被告聞判後指對判其醫院令沒有意見,但指發現有新證據,指袁彌明講大話,又即時表示要上訴,希望於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但李官指被告上訴勝算不高,故拒絕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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