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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政府建議押後討論新《公司條例》有關查閱公司登記冊上個人資料的安排,公眾查冊繼續可以查閱董事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局方解釋指,原定新條例可於明年首季實施,但由於在涉及較複雜的法律、私隱及執行問題上遇到分歧,限期內難以達到共識,因此建議優先處理實施新《公司條例》所需的籌備工作,之後才處理「限制查冊」課題。
新《公司條例》旨在就滿足公眾取得資料及保障私隱兩者間取得合理平衡,建議禁止一般市民,包括傳媒查閱公司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但此安排連月來被傳媒及銀行業等質疑會削弱公眾知情權及傳媒監察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雖然不少持份者未有反對新安排,但有人關注新安排會窒礙記者偵查報道的工作,削弱對股東的保障,以及可能會增加洗黑錢的活動風險等。
涉法律私隱執行問題
當局重申,留意到私隱專員指現行的查冊機制對私隱構成侵犯,應予以改善,但同時已仔細考慮過去數月所收集的意見,認為在進一步考慮不同持份者的大體構思前,需解決多項複雜事宜,包括擴闊指明人士的涵蓋範圍時,如何界定傳媒的範圍;其他界別如銀行、工會及某些專業界別,查閱董事的完整個人資料是否具必要性,抑或只是純粹為業界的運作提供方便等。由於有關事宜涉及複雜的法律、私隱及執行問題,相信不應在未給予社會更多時間就這些問題凝聚共識前倉促行事。
新《公司條例》照推不含查冊
不過,實施新《公司條例》對提升本港作為國際主要商業及金融中心的競爭力至為重要,為使新條例能按預期在2014年第一季開始實施,政府當局、立法會及各相關團體未來數月須全力做好籌備工作。因此,建議優先處理實施新《公司條例》所需的籌備工作,其後才處理有關新安排的事宜。現階段不打算訂立有關新查冊安排的附屬法例,而擬於本年第四季訂立有關新《公司條例》生效日期的公告亦將不會包括該等相關條文。記協認同政府做法合理,但希望政府永久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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