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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提出普選行政長官前提,包括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及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在接受香港報章訪問時表示,特首必須愛國愛港及不能與中央對抗是「常識」,而任何國家或地區對領袖候選人都有不同程序的限制,《基本法》已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序提名,反對派不應在未有選舉方案就批評「不民主」及策動「佔領中環」。
基本法框架符普及平等原則
梁愛詩日前在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特首必須愛國愛港及不能與中央對抗是「常識」問題,「你可能選出與中央對抗的人,問題是,你選出與中央對抗的人做特首,『一國兩制』就不會成功」。
她強調,《基本法》的特首普選框架符合普及平等原則,而除了《基本法》這硬件外,「軟件」也十分重要,例如選甚麼人,有沒有好的愛國愛港人才,及香港人是否識得選擇等,這些不能寫在選舉的法律框架中的,就是「軟件」的問題。
提名不可能無限制 亦不會「太辣」
就反對派關注中央官員一再強調普選特首的前提,是否要將反對派排除,梁愛詩認為,目前有關普選特首的最大分歧是提名門檻,但強調任何國家或地區對領袖候選人都有不同程序的限制,而香港這個地方,不可能容許幾百、一千人參選。因此,特首提名不可能無限制,但限制亦不可能「太辣」,以免「無幾多個人可以做到」,導致不公平。
她續說,《基本法》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序提名,而民主程序有很多方式,但特區政府目前尚未提出方案,反對派已經聲稱「佔領中環」,令她很出奇,「提名委員會點樣產生都未有方案,咁就已經話佢唔民主,咁點講呀?」
由於提名委員會需時組成,加上立法工作,她認同須盡快「開工」,建議各政黨拋出各自的理想方案,政府蒐集各方意見後才提出官方的普選方案。
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基本法》職權時的諮詢機構。梁愛詩表示,基委會會研究現時香港社會涉及《基本法》的重要討論議題,香港政制發展亦是未來的跟進重點,但基委會不會主動參與政制討論,只會不斷研究和跟進;基委會研究的不是政策,而是法律條文,並在有需要時,判斷有關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條文。她拒絕透露研究情況,指基委會作為諮詢機構,無可能提高透明度,否則會引起無謂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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