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對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首次表明接受將來的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時的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並接受提名委員會採用「機構提名」模式,惟反對派聲言「不收貨」,更批評建議與目前爭取的普及而平等訴求相違背,強調不會接受有關方案,民主黨更直言「李柱銘不代表我」。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見圖,黃偉邦 攝)則認為,李柱銘的方案比較務實,值得讚揚。
譚耀宗形容,李柱銘的方案比較務實,「佢呢次提出的,就相對比較務實一齱C如果你完全脫離晒基本法同人大決定兩大前提,大家去傾就真係好難」;並指「民建聯的原則就是各有各人擺出一些方案出來,再好好地去討論,最緊要就係參選權同埋投票權都要有,要普及而平等。」
葉國謙:建議內容起碼合乎基本法
港區人大代表、民建聯黨團召集人葉國謙表示,李柱銘本身曾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明白基本法制定的背後原因,才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中尋找出一個協調建議出來,並圍繞著基本法進行討論。他指,對政制改革,社會仍有很多不同意見,故進行一個廣泛的諮詢是有必要的,但從民建聯立場來說,現階段應該先解決民生問題,包括樓市、物價等,尤其禽流感來勢洶洶,特區政府應該先行重點投放民生問題。而明年初就應該開始政改諮詢工作:「自從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提出行政長官選舉條件後,社會已經開始有討論,大家應該心平氣和,坐下來討論,政改問題絕非一步到位」。
另一名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廖長江指出,李柱銘的建議仍是按照個人身份提名,與早前喬曉陽提出以委員會名義提名有分別,同樣都是可能不合《基本法》要求,因此對李柱銘的講法有很大的保留。
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就指,李柱銘的提議令人感到完全是為反對派可以有候選人出線而設:「如何篩選點都不會篩走反對派候選人,不覺得什麼制度都好,只要有一位反對派候選人出選,其他人或制度可以置諸不理,只要保障到有一位反對派人士參選,什麼都得。」
劉慧卿劃清界線:不代表民主黨立場
對李柱銘的建議,反對派政黨就「集體反彈」,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更澄清指其方案不代表民主黨立場,刻意與李柱銘劃清界線。
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昨晚在每周例會後表示,不接受李柱銘的建議,重申真普選聯盟不接受在將來的選舉中有任何預選和篩選,「我們是一致不接受,沒有異議,我們爭取是一個能夠讓700多萬名市民,能夠自由地選出心目中的行政長官,而非是否有反對派候選人,是否有機會出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對李柱銘提出有關言論感到愕然,強調反對派不接受具有篩選意味的選舉安排,「他的構思本身就有篩選成分,實在不能接受,不明他為何會提出來」。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指,李柱銘亦是提出一個方案,可以一起討論:「百花齊放,係咁囉,唔係點?」
人民力量主席劉嘉鴻則稱,人民力量完全反對李柱銘的言論,因為違反人權公約就普選的定義,「佢簽了佔領中環行動的立場書,又話要第一個被拘捕,現時又話支持有篩選安排,真係要問懮搞咩洁H」更指李柱銘拖「佔中」的後腿,需向公眾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