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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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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一屋」限制 萊坊料礙舊樓收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5-15]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九龍城南角道項目的官司日前審結,終審法院指地盤上5個地段興建1座26層高綜合用途大廈,有違地段租契每個地段不可興建多於一個「房屋」的規定,判地政總署勝訴。萊坊相信,判詞將影響日後舊樓收購,發展商需要為進行地段合併後的升值進行補地價,而補地價金額「無法科學化計算」,勢必窒礙舊樓收購進度。

多地段併購難「科學計算」

 萊坊拍賣師兼綜合估價部主管溫偉明表示,終審法院的相關判詞將令日後舊樓併購產生影響,增添收購的難度。首先,發展商將來需要預時間為不同地段進行合併,並需向地政總署取得同意費用,或稱之合併的補地價,而這個補地價關乎物業合併後的升值增幅,「無法科學化計算」。

 他更說,判詞相等於為舊樓收購設置陷阱,發展商必須小心審視舊樓地契,否則一不小心於申請圖則時,若地契中如今次案例一樣規定不可興建多於一個「房屋」,地政總署可以按判詞不予批准圖則,為收購帶來風險。但他相信判詞不會追溯之前已經獲批的個案。

 翻查資料,過去如地段租契上指地段只可興建「不多於一所房屋」,重建時實可興建多層大廈,並可多個地段合併發展。但按終院判詞,「房屋」涵義須參照租契訂立時建築物的狀況,一般樓高20、30層的大廈便不再符合「房屋」定義,跨地段發展亦不再可行,換言之必須補地價才可發展。

九建底價統一紅磡項目

 另外,萊坊昨日強拍由九建作為大業主(持約96.97%業權)的紅磡環順街3及5號及環福街4及6號,九建由土地及業務發展部總經理歐陽志雄作代表,昨日以底價5,990萬元「一口價」投得。舊樓所佔的地盤面積1,828方呎,若以9倍地積比率發展,預料提供16,452方呎商住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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