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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張海文:預防漁業糾紛變暴力執法 推動海上漁業執法外交磋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5-2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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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張海文。香港文匯報記者馬琳 攝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5月9日悍然槍殺台灣漁民,激起兩岸三地強烈反彈。過去幾年,在周邊海域及其他鄰近海域,中國漁民被別國軍艦或執法船追逐、抓扣,以及遭暴力執法和射殺等事件時有發生。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張海文博士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指出,中國應就專屬經濟區漁業執法的合法方式問題,對有關國家開展有力的交涉,推動磋商,努力達成文明執法的協議或共識,預防暴力執法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發生。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沖、馬琳 北京報道

 從長安街西行,復興門橋西北角的復興門外大街1號,是一幢九層高的灰色高樓,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便坐落其中。5月17日上午,張海文在辦公室接受本報專訪,談及最近的菲槍擊台灣漁船事件以及中國海洋權益安全。她指出,菲律賓在未進行登臨檢查、沒有任何證據之下,開槍打死中國漁民,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事發海域是中國與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主張重疊區。在該海域,菲律賓沒有任何執法權。」

公約禁對異國漁民監禁體罰

 「即使在無爭議的專屬經濟區內,根據《公約》第73條規定,沿海國行使合法的執法權時,對他國漁船也不能使用武力。《公約》白紙黑字規定的執法方式僅限於登臨、檢查、逮捕和進行司法程序。即使違反了其國內法,沿海國對他國漁民都不可以監禁和體罰。更何況是在爭議海域的直接射殺?!」

 張海文強調,根據《公約》及相關國際法,在爭議海域,各國都有捕魚權並應管好自己的漁民,但不能隨意抓扣別國漁民,單方面行使所謂「執法權」。

美挪海警指鄰國錯待華漁民

 近些年,張海文在與美國、挪威海岸警衛隊交流時,提到一些國家對中國漁民暴力執法問題,對方均認為有關國家的做法是錯誤的。他們都強調,即使有他國漁民到其專屬經濟區非法捕魚,他們在執法過程中都絕不能使用武力。

 中國目前除了與越南在北部灣劃定了海上邊界外,和其他周邊國家都沒有完成海上劃界,有大量專屬經濟區主張重疊區,也是漁業糾紛高發區域。

 事實上,漁業活動遠遠超出資源開發的經濟活動範疇。周邊國家不斷加大在爭議海域的漁業執法力度,目的絕不僅僅在於保護漁業資源,而是想通過強化管轄權來影響未來專屬經濟區的劃定。張海文提醒,海上漁業衝突加劇的根源在於,強化某一海域的管轄權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最終劃界談判的籌碼和優勢。部分國家在爭議海域漁業執法上的強勢,勢必使中國在未來的專屬經濟區劃界上處於不利地位,對此,中國應採取相應舉措,防止形成對今後不利局面。

 那些與中國不存在海洋爭議的國家,對違反其法律進入其專屬經濟區捕魚的中國漁民採取粗暴的執法方式,也是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3條等規定。

支持中國漁民公海捕魚

 張海文建議,中國應採取必要措施,推動與有關國家就漁業執法問題進行磋商,做出合理安排或達成諒解,明確海上執法方式要合法、合理、合適,防止暴力執法造成人員傷亡事件的發生。同時,中國應積極與那些擁有巨大面積專屬經濟區但捕撈能力卻不足的國家進行磋商,簽署漁業協定,讓中國漁民合法地去別國專屬經濟區捕魚,利用其剩餘捕撈量。此外,國家應加大扶持政策的力度,大力發展遠洋漁業,支持漁民赴公海捕魚,避開爭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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