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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十二五」規劃中提出了試點優先股事宜,證監會主席肖鋼提出加快推進優先股試點工作。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日前,中國證監會召集相關監管機構、交易所、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商業銀行等探討優先股試點相關問題,據內地財新網報道,正在考慮加快推進優先股試點,並爭取在5月內向國務院報送試點方案。
優先股可優先分配股息
報道引述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霍達稱,金融「十二五」規劃中提出了試點優先股事宜,證監會主席肖鋼提出,5月將優先股試點方案上報國務院,加快推進優先股試點工作。優先股的推進流程初步設想為三個層次,先是國務院出台相關解釋文件,二是各部委出台相關規定,最後是交易所出台相關細則。溝通會後,證監會將爭取在5月向國務院報送報告。
證監會相關部門就優先股參與方的權利與義務、優先股發行與交易等問題的考慮在會上作說明。
在權利與義務方面,優先股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權上有限制,優先股可優先分配股息,試點階段採取固定股息,股息水平、積累條款、參與條款由發行人決定。優先股在財產清償時可優先分配未發放股息,清償權先於普通股。
表決權方面,優先股享受參與優先股利益有重大的相關事項的表決權,發行人擁有決定優先股中是否設置轉股和贖回權的權利。優先股的義務主要是出資義務和不得濫用權力的義務。
暫不允許設立階段發行
對於發行與交易,考慮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均可發行優先股,現階段不允許在設立階段的股份公司發行優先股,不允許發行不同清償順序的多系列優先股,發行規模有比例限制。
上市公司可通過公開或非公開發行方式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司以私募發行。公開發行的優先股進入交易所系統集中交易,私募發行的則進入轉讓平台。
200企交IPO終止審查
另外,中國證監會發言人昨日在例行新聞會上表示,IPO在審企業財務專項檢查啟動以來,已有200家公司提交終止申請。而目前尚未提交自查報告及終止申請的107家公司,需於5月31日前提交自查報告。6月初,將在上述未提交報告及終止申請的107家公司中再抽取10家展開新一輪抽查。
截至目前,IPO財務專項檢查首批15家企業的抽查已結束,而5月初啟動的第二批15家企業的抽查,目前也已進入收尾階段,相關工作將於近期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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