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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3日,深南文錦南路口約50人因為違規過馬路而受罰。24日、25日,同一個地方,行人亂過馬路情況依舊。 本報記者郭若溪 攝
熊君慧
深圳對「中國式過馬路」最高100元罰金創下內地城市最高紀錄。開罰首日,交警部門開出近2,000張罰單。然而,在這一張張罰單背後,記者也看到各種怪象:一個青年需要以百米衝刺速度狂奔,仍然沒有趕在綠燈變紅之前過完馬路;行人綠燈亮時車輛仍然與行人搶斑馬線,一位推著嬰兒車的少婦不停地避讓;綠燈閃爍2秒後突然變成紅燈,一位老婦呆立馬路中央,走也不是停也不是……這令人不禁要問:接到這樣的罰單後,行人下次遇到同樣情況,僅憑自覺就可以避免犯錯?交警部門在提高罰金的同時,是否充分保障了行人的路權?
「中國式處罰」 意義何在?
「中國式過馬路」為人詬病,嚴懲闖紅燈行為勢在必行,但絕對不是一紙罰單就可以簡單解決問題,我們不能無視這種行為背後隱藏行人與機動車路權分配的深層次矛盾,這一矛盾歸根結底還是城市道路交通規劃不夠科學化和人性化。例如,紅綠燈設置不合理,真正實現「人車分隔」的過天橋或地下通道不夠充足等。各界在熱烈討論、比較各個城市闖紅燈罰款金額高低的同時,是否更應該關注交通設計的人性化?
生活中,人人都可能接到各種各樣的罰單,違法行為並沒有因為罰單而停止,如路邊停車罰單;有的罰單形同虛設多年,幾乎被人遺忘,例如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罰單;有的罰單多年未曾開出一張,卻因罰款金額調高而備受關注,例如深圳即將開出的另一個罰單—禁煙區吸煙罰單。有關規定稱,在禁煙場所抽煙最高罰款500元,也就是深圳人最近熱議的「一口煙500元貴不貴」。雖然相關條例還在聽證階段,但提高抽煙罰款金額勢在必行。對此,有人認為,僅調高罰款金額根本不能杜絕抽煙行為,相反應該認真檢討執行罰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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