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饒戈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策動「佔領中環」,漠視港人利益,公然煽動市民挑戰法紀。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近日撰文指,他贊同特首普選應符合「普遍、平等」等原則,但具體實施需要體現內地與本港自身特色,包括如何確定提名的民主程序,候選人數目多少為宜等問題,都應當「擺到桌面上討論」,及通過諮詢民意等民主協商方式加以確定,又質問「佔中」者:「究竟是在推動抑或是阻礙普選的順利開展,究竟是在維護還是在破壞香港的法制與繁榮穩定?」
中央主動賦予港人普選權
最新一期《紫荊》雜誌刊登了饒戈平題為《「佔領中環」有悖香港社會的法治傳統》的文章。他在文中說,普選是《基本法》的既定目標,有待根據法律平穩推進。作為本港民主發展的一個最終目標,普選不是英國殖民者賜予的,也不是「民主派」爭取來的,而是《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普選,連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都是中央根據『一國兩制』方針主動賦予香港的。」
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的決定,同意本港2017年普選特首,其後可實行立法會全部議員普選。今年3月24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重申了中央有關2017年普選的承諾,重申了實行普選的法律根據。本港普選正在朝著《基本法》的既定目標穩步推進,這本是本港民主政治進程中的一件大好事,值得全體香港市民為之共同努力的。
未諮詢不應斷言「假普選」
最近本港有人倡議,要以「佔中」迫使政府在2017年實現所謂「真普選」,在社會掀起了一股政治波瀾,引起了各界關注和擔憂。饒戈平指出,「佔中」倡議者固守著一個他們假設的前提:那就是2017年的普選不是真普選,必須通過佔領鬧市去爭取「真普選」:「普選的政治諮詢尚未在香港正式開展,香港市民的訴求還有待廣泛聽取,普選的具體方案也還沒有最終確定,何以現在就能斷定未來的普選一定不是『真普選』,而非要通過『佔領中環』的行動才能爭取到呢?」
聯國公約無「真假普選」概念
他續說,「佔中」倡議者鼓吹的所謂「真普選」,其根據不外乎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第二十五條B款,即「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選舉和被選舉,這種選舉應該是普遍的和平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以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在這裡,除了定期選舉、無記名投票等技術性環節外,公約的核心內容是要求在選舉中體現「普遍和平等」的原則,並沒有刻意去創設所謂「真假普選」的概念。
《基本法》承諾亦普遍平等
饒戈平強調,因為當年英國作出保留的緣故,《公約》第二十五條B款至今不具有在本港適用的法律效力,本港普選的法律根據是《基本法》而不是《公約》。他並指,雖然《基本法》承諾的普選也贊同「普遍、平等」的原則,但是它的具體實施卻體現了內地與本港自身特色,即《基本法》所規定的,特首要經過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而提名委員會本身也是民主政治的產物,它的運行也遵循民主原則,它與普選所要求實施的「普遍、平等」原則相輔相成。
饒戈平強調,如何確定提名的民主程序,候選人的數目多少為宜等問題,原本應該是擺到桌面上來討論的,可以通過諮詢民意等民主協商方式加以確定,應該在社會營造理性溝通、協商包容的民主氛圍,相信和依賴社會的智慧和良知:「能夠設想這樣的問題可以在『佔領中環』的非理性氣氛中得到解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