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在3月24日會見立法會部分議員時的講話中,強調經普選產生的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堅持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當特首。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在《紫荊》雜誌中撰文時指出,喬曉陽此一講話不但為2017年普選特首劃出了一條政治底線,也闡明了《基本法》關於行政長官人選條件的立法原意。
執意對抗中央 不可擔雙重角色
饒戈平在文章中指,以法律地位而言,特首「一身而二任」:既是整個特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區;又是中央任命的一個國家的高級官員,承擔有服從中央、受節制於中央的義務,依法同時對中央政府和特區負責。他說:「怎麼能夠設想一個不愛國愛港、執意與中央對抗的人可以擔負這樣的雙重角色呢?特區首長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是對行政長官最起碼的政治要求。」
他又強調,特首在就職宣誓時莊嚴承諾要擁護《基本法》,實施《基本法》,承擔了領導本港實施《基本法》的責任,而《基本法》明確規定了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其中包含著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核心利益的義務,受中央政府管轄、節制的義務,故選出一個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特首,不單對國家有利,對香港市民、對整個香港社會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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