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雖然內地同性婚姻未合法化,但這對女同志仍無懼眾人目光,舉行「另類」婚禮。 資料圖片
——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現代中國+全球化
隨著同性戀權益運動的不斷發展,近年全球各地民眾對同性戀現象已逐漸接受。但在中國內地,同性戀問題卻長期被社會忽視。當前內地同性戀者的生存現狀如何?當局應如何解決同性戀問題?下文將作探討。 ■陳振寧、戴子熙 亞太國際關係學會
作者簡介 戴子熙:《環球時報》、《環球人物》、《鳳凰周刊》等內地媒體撰稿人。另定期為香港《成報》、《新報》、《香港商報》撰寫時政評論文章。亞太國際關係學會成員。
陳振寧: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研究員。亞太國際關係學會成員。定期於香港《成報》、《香港商報》發表評論文章。曾參與《通識詞典3》的撰寫工作。
電郵:jambon777@yahoo.com.hk
新聞背景:敏感話題 電影不提
中國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但政府至今仍未對外公布同性戀者的相關數據。根據社會學者的主流觀點,同性戀者在社會人口的比例,約佔3%至5%;若按此推測,目前內地同性戀者約有4,000萬人。這個龐大同性戀群體已到一個政府和社會都不能忽略的地步。
被視有違公序良俗
但在內地社會,同性戀(Homosexuality)問題一直是敏感話題,一般民眾都難以啟齒,同性戀也成為有違公序良俗的字眼。譬如,國家廣電總局2008年在官方網站公布關於重申電影審查標準的通知,將同性戀與淫穢色情和變態行為等同起來,列為應刪剪修改的電影片情形之一。因此,自從1995年陳凱歌執導的《霸王別姬》在戛納電影節獲金棕櫚獎後,同性戀題材影片基本上無法在內地影院公映。
基礎級:律法嚴限 大多地下活動
近年內地民眾對同性戀的認識不斷增加,寬容度也加大。如2001年,內地政府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但與外國比較,內地同性戀群體大多處於地下活動狀態,其正當權益得不到保障,而同性婚姻在內地法律也是不允許。
遭受強姦敲詐 逐出家公司炒:有同性戀者被其他同性戀者強姦,或被知情者敲詐勒索;也有人因同性戀身份而被公司開除,甚至被逐出家門,送到精神病院。種種不正常現象反映內地同性戀群體在社會規範的壓迫下過著艱難生活。同性戀群體的權利缺失對社會穩定造成潛在障礙。
同性婚姻非法 迫與異性結合:內地法律禁止同性婚姻合法化,除少數激進反叛者外,許多同性戀者往往迫於各方壓力而走進異性婚姻,由此產生無數悲劇家庭,對其異性配偶及雙方家庭造成巨大傷害。
落後國際潮流 權利未獲保障:歐美許多國家近年已通過立法來保障同性戀群體的權利。如歐洲的丹麥、挪威、瑞典、荷蘭、匈牙利、冰島、比利時、法國、德國、芬蘭及英國等國家,以及北美的加拿大,美國部分州份,都推出有關同性戀權利義務的法律檔,賦予同性戀群體的合法地位,令其權利保障擁有法律依據。相比之下,雖然中國法律沒有禁止規定,但這正導致同性戀法律地位的模糊性,從而令涉及同性戀問題的執法和司法活動無法可依,無可避免地侵害同性戀群體的權益。隨著國際交流的日漸頻繁,中央政府有必要將同性戀權利法律化,以順應國際潮流,同時有利優化中國權利保障的法律體系。
進階級:主流不認同 三分一欲尋死
不少同性戀面臨的最大困境不是沒有合法地位的問題,而是社會觀念對同性戀的不理解、不接受、不寬容。有人認為,內地政府應大力推動宣傳和教育,令輿論導向朝有利於同性戀者的方向發展,從而形成各群體間的寬容、和諧的社會氛圍。
打擊工作生活 專家籲反歧視
有專家曾對生活在大中城市、受過良好教育、相對年輕和活躍的男同性戀者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狀況令人擔憂。約三分一同性戀者曾有強烈的自殺念頭,9%至13%曾有自殺行為,逾半數人由於不被理解,感到痛苦,嚴重影響生活和工作。專家建議,當局應加強對同性戀者的關注,包括通過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令他們學會在目前的困境中如何調整心態,規劃人生。
目前內地社會的主流觀念仍不認同同性戀現象,要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將面對很大難度。但這不意味內地政府不應立法保障同性戀群體的權利。譬如,當局應制定專門針對同性戀群體權益保障的單行法律,如修改刑法關於性犯罪的若干規定,以保障同性戀者的人身權;又如制定反歧視法和同性戀者權益保護法,通過對歧視者予以相應制裁來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益,強調對同性戀者的尊重。
摘星級:丹麥首立法 全球思想漸開放
隨著人類對同性戀認識的逐漸深入,近年,全球民眾對同性戀持越來越開放的態度,同性戀公然拍拖已隨處可見。同時,許多國家都已形成保護同性戀權益的法律,承認同性戀者享有最基本的人身權和財產權。1989年,丹麥通過《登記同居伴侶法》,成為第一個認可同性伴侶法律地位的國家。其後,挪威、瑞典、冰島、德國、荷蘭、匈牙利及比利時等也通過類似法規。
世界政壇上的同性戀者也變得越來越多。一些政要如冰島女總理、比利時總理,已逐一公開承認其同志身份。早前,法國總統奧朗德也簽署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令該國成為全球第十四個允許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小知識:歐美相關立法模式
根據德國慕尼克大學教授的分析,同性戀立法可分為四大基本模式:
.零星地規制模式
對同居伴侶制定一些特別的規則,如有關共同家庭、社會保險、因伴侶關係而引起的債務責任和繼承權利等。立法旨在解決社會的一些現實問題。如同性伴侶間,發生一方死亡的事實,即使生前兩人恩愛,在共同生活多年後,另一方仍得不到法律保障,因為法律並不承認生存一方為「配偶」。因此這種立法能在一定程度緩解法律對長期同性伴侶關係的漠視。
.同居者模式
關注點不在於性伴侶關係或他們終身結合的承諾,而是他們已形成的一種生活穩定且結合在一起的事實,法律對同居者制定一個內部和諧一致的法律制度體系。
.登記夥伴模式
作為婚姻的替代制度,所創設的規則體系根據同性關係的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婚姻與伴侶關係,給予同性戀同居者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還為當事人的合同約定留有空間。這種模式為比利時、荷蘭和美國佛蒙特州立法所採用,其創設一種類似婚姻的法律地位。
.同性婚姻模式
承認同性戀者的結合為婚姻,賦予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法律地位、權利。目前歐洲的荷蘭和西班牙、美洲的加拿大和美國麻薩諸塞州通過同性婚姻立法,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同性伴侶可申領結婚證,具有婚姻名義。
想一想:
1.根據上文,指出內地社會對同性戀者的看法。
2.參考上文,舉例解釋上題所述看法的成因。
3.近年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你認為內地應跟從嗎?為甚麼?
4.你在多大程度上認同「內地立法保障同性戀者有助推動人權發展進程」這個說法?解釋你的答案。
5. 假如內地計劃立法保障同性戀者,將會面對甚麼問題和障礙?試各舉一例並加以討論。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延伸閱讀:
1.洪流:《同性婚姻—法律準備好了嗎?》,《新民周刊》,2013-04-29
2.《千萬同妻 離合兩難》,香港《文匯報》,2011-11-25,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1/25/YO1111250017.htm
3.《「同妻」現象可以休矣!》,香港《文匯報》,2011-11-25,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1/25/CH1111250017.htm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