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浸會醫院門診部醫生入職僅20日,在替一名新入職助產士進行職前身體檢查時,突用手大力觸摸對方右胸。女事主坦言因「怕事、驚無了份工」,2個月後才報警,涉案醫生於事主報警翌日遭辭退,他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非禮罪。
涉案醫生表現差遭辭退
涉案醫生歐健聰(32歲),2004年畢業於中大內外全科醫學士,2006年成為執業醫生,在2012年1月12日獲聘於浸會醫院作駐院醫生,惟工作僅20日後便發生涉非禮助產士事件,亦於女事主報警後翌日(即3月6日),遭院方以「表現不理想」為由終止合約。
歐昨否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1月31日在浸會醫院B座門診部13號房內非禮一名女子。34歲女事主為註冊護士,曾於多間醫院任職。
身體檢查 大力觸摸右胸數秒
女事主供稱,自己於2011年10月受騁於浸會醫院任助產士,2012年1月31日進行職前身體檢查;當日被告先於病床上替她進行「聽心肺、摸肚」等基本檢查,其後下床詢問一般病歷便叫她出外等候。約10多分鐘後,被告親自叫她入房,在未有女護士在場下問她「有無做過手術」後,便突用右手大力觸摸其右胸數秒。事主感當時不懂反應,只問「做咩咁做呀你」,惟被告低頭沒有回應,只說「無苤A你可以出返去」。
事主指當時「覺得被侮辱,覺得佢非禮我」、「我係護士,我知道咁做乳房檢查係唔正確」,而即使是檢查都應有女醫護人員在場。事主曾致電男友投訴,惟當時情緒未能平伏,沒有報警,終在3月5日在男友陪同下報警。辯方指女事主口供和供詞矛盾,如她當時對女警供稱遭被告雙手摸胸,並從未離開13號病房,與庭上指的右手摸胸和於房外曾等候10多分鐘說法不符。辯方亦指香港護士管理局只是建議男醫生應在女醫護人員陪同下才對女病人進行檢查,並非必須,亦指浸會醫院指引說明醫生需在入職檢查中檢查乳房。
控方讀出專家證人、廣華醫院外科顧問醫生陳志梅錄取的口供,陳指出被告的做法完全不正常,一般程序病人應脫去衣服,躺在病床上檢查。陳續稱此等基本檢查程序為每個香港醫科生的考核題目,不可能不懂為病人檢查乳房;又指男醫生最好是有女醫護人員在旁才與女病人進行檢查。審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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