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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張偉民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晚出席一公開活動後主動表示,特區入境處紀錄至今並無接獲美國政府通知,指斯諾登的護照已被注銷,而斯諾登當日是以正常旅客的身份,使用合法和正常的渠道,在機場自行離開香港前往第三國,香港並沒任何法律根據阻止或限制他離港。
梁振英表示,他理解美國部分人,包括美國政府,對斯諾登離港前往第三國表示不悅,但無論是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朋友,都期望和要求特區政府根據香港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制定「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香港法律,堅守香港的法治精神,故在處理美國政府向特區政府提出的要求時,需要進行相關程序,包括向美國政府提出要求,希望美國政府能夠補充重要的資料,而斯諾登在這過程中以正常身份、用正常程序離開香港,當局並無任何法律根據,阻止或限制他離開香港。
梁:完全不知有「中間人」
他強調,是次事件正好突出了香港堅守法治精神,作為特別行政區行使「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職責及權力下,而在「一國兩制」的大原則下,當然涉及外交的事件一定要和中央溝通與磋商。
被問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聲稱,自己是特區政府與斯諾登的「中間人」,梁振英指自己完全不知道此事,但相信類似何俊仁聲稱他代表斯諾登的人「不會是唯一一個」,並強調特區政府的立場和態度相當清晰,就是根據香港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去處理:「事件突顯政府重視法治,維護香港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及共同維護香港聲譽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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