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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聯」提3方案 不符港普選法律框架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由香港反對派主導的「真普選聯盟」的「學者顧問團」,昨日提出3個2017特首普選方案,共通點是設有「提名委員會」,但就引入所謂「公民提名」元素,如由全民普選產生提名委員會,或有約7萬至8萬登記選民具名支持即可「入閘」。香港社會各界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立法會各黨派提出建議、理性討論是好事,但「真普聯」提出的3個方案,並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的有關「決定」,即提名方式要參照選舉委員會4個界別組成,促請「真普聯」回歸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框架的前提,才真正有助推動政策發展。 (尚有相關新聞刊A2版)
「真普聯」昨日公布由3名學者組成的「顧問團」提出的3個2017特首普選建議方案,一是在現有1,200名選舉委員會上,加上400多名民選區議員,扣除重複人員後,組成約1,500人的提委會;二是由全港市民1人1票選出400人的提委會;三是由現屆全體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500人的提委會,又建議任何人只要獲提名委員會十分一委員,或地區直選2%或以上選民支持,即約7萬至8萬名選民支持,就可以成為特首候選人。
顧問團成員、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昨日在記者會上聲言,方案已考慮到《基本法》的規定,保留了提委會。公民黨成員鄭宇碩則聲稱,他們在建議方案中加入了「公民提名」部分,令提名方式更符合「國際標準」,就不會再被外界批評是「小圈子選舉」,又聲言他們提出的方案「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他們稍後會舉行4次街頭籌款活動,2次大型諮詢大會,2場專業人士研討日,及舉行「電子公投」和民意調查等收集各界對該3個建議方案的意見。
港府:合憲制方可達共識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回應說,特區政府會繼續小心聆聽社會各界對2017年普選特首的意見和建議,但強調要成功落實社會共識和普選目標,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處理政改。
王敏剛:未提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
港區全國人大政法小組組長王敏剛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香港社會多就政改問題提出具體方案討論是好事,但「真普聯」的方案未有提及特首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特別是根據國際慣例,首長或領導人必須效忠國家及人民,而「真普聯」提出由全民普選產生提名委員會,再選舉行政長官,根本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譚耀宗:方案傾斜某一組別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出,「真普聯」的方案傾斜某一組別,與《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有很大距離。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k坦言,歡迎所有團體提出不同的普選方案,但強調所有方案都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要得到廣大市民支持和中央認同,否則普選不能落實,但「真普聯」提出任何人只要得到部分市民的提名,就「必然」可成為候選人,已違反了《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葉劉:人海戰術不符《基本法》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亦指出,「真普聯」提出所謂「公民聯署提名」,已經違反了《基本法》,違反了提委會須有廣泛代表性的原則。她解釋,具廣泛代表性是指在社會不同階層均有代表,而不是人數多寡的問題,「靠人海戰術的做法並不符合《基本法》」,又強調特首不但要有廣泛民意,也要有管治能力,倘單靠提名人多,未必能夠幫助選出一個可以管治香港的特首。
自由黨黨魁田北俊指,「真普聯」提出普選特首方案建議是否可行,要待特區政府展開諮詢後,該黨才會表態,但強調提委會需要均衡參與,但「真普聯」的方案令很多民選區議員都有機會成為提委會委員,似乎不符合有關原則,而所謂「公民聯署提名」建議,則完全違反了《基本法》的規定。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也強調,「真普聯」方案加入了市民提名特首的建議,初步看來不符合《基本法》,需要詳細了解,並重申在討論任何方案時,最重要都是以符合《基本法》為前提。《基本法》法律學者、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指出,在3個方案中第一個方案有關擴大提名委員會數目似乎符合《基本法》,現階段在組成上可以探討,但其他部分均未能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行性不高。
陳勇:回歸基本法和人大決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真普聯」理性提出方案,總比部分反對派未溝通即聲稱「佔中」好,但強調只有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兩個前提,該方案才有機會獲中央、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支持,而「真普聯」3個方案雖均設有提委會,卻又另設選民提名也可,顯然不符合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期望「真普聯」未來能多與各界溝通,針對不符合政改框架的地方作出調整及修訂。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也指出,不同黨派多提具體方案,有助引發政制討論及促進溝通,總比個別人士倡議「佔中」有意義,但所有政改方案都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決定,而「真普聯」提出的「全民普選提委會」,或有一定選民具名支持即可「入閘」的建議,容易出現「最出名、最多票」就合資格的問題,既不理性,也未能照顧不同界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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