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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黨派,包括民主黨及公民黨組成的議監會昨發表報告,批評何俊仁登記個人利益時欠缺謹慎,不符合公眾期望。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上屆立法會會期尾聲,時任民主黨主席兼立法會議員的何俊仁向立法會更新《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自爆過去3年多,一直漏報持有Fountain Succes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Fountain Success)股份及擔任該公司董事。有巿民去信立法會投訴何俊仁失實申報,蓄意隱瞞擔任持股及董事身份,及透過該公司持有物業共「三宗罪」。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裁定關於何俊仁漏報股份的投訴成立,而他「補鑊」申報Fountain Success受薪董事身份亦涉嫌誤導公眾,但由於沒有證據顯示何俊仁蓄意瞞報或涉及利益衝突,故不會對何俊仁作出處分。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其中引述何俊仁稱,他名下的Fountain Success股份的實質擁有人是他的弟婦潘昭婉,Fountain Success沒有實質業務,只是以公司名義持有潘昭婉一家的住宅物業以及一兩架自用汽車,他與潘昭婉基於互信,沒有簽署任何信託文件。於2004年至2008年期間,潘昭婉曾同意將何俊仁的股份全數轉讓給自己,但沒有坐言起行,令何俊仁誤以為股份已轉讓,才沒有於2008年10月向立法會登記Fountain Success的股份。到了2008年,Fountain Success要他簽署文件,他才知道股份仍未轉讓,但後來因「公務繁忙」,忘記了向立法會更新登記利益。
報告批靠記憶申報欠謹慎
報告裁定何俊仁並沒有申報持有Fountain Success股份,故有關其漏報利益的投訴成立,更批評何俊仁一錯再錯,在申報登記個人利益時欠缺謹慎:「何俊仁議員身為立法會議員,應以應有的謹慎,遵照《議事規則》相關條文的規定登記個人利益。他應更小心地填寫《表格》,並應確定其股份是否已確實轉讓予實益擁有人,而不應依賴其記憶或印象……他於2012年7月9日登記其在FSICL的董事職位,再次顯示他缺乏應有的謹慎,因為只有受薪董事職位才須予登記。」
不過,由於沒有資料顯示何俊仁蓄意漏報股份,該股份利益與他的立法會議員角色沒有任何利益衝突,決定不建議立法會對何俊仁作出任何處分。
補報董事職反惹誤會
就瞞報公司董事身份的投訴,委員會報告指何俊仁在Fountain Success的董事職位並非受薪性質,因此不申報亦沒有違反《議事規則》,但批評何俊仁上屆立法會會期尾聲補交登記Fountain Success董事職位做法錯誤,可能誤導公眾以為他是該公司的受薪董事。至於瞞報透過Fountain Success持有物業的指控。報告指,何俊仁只佔該公司一半股份,不超過50%,故毋須申報。
何俊仁終認衰致歉
何俊仁昨日在回應時稱,虛心接受批評,並為漏報向巿民由衷致歉。他推測自己在距離截止日期前不久才填寫利益登記文件,承認如果自己多花時間翻查文件,就不會「誤信錯誤記憶」,提醒其他議員日後要預留充足時間以嚴肅、審慎、認真的態度填寫文件,避免不必要的錯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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