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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左)及葉偉明促撤「強積金對沖」制度,並要求政府為非公僕員工帶頭廢除。羅繼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強積金本為僱員退休後提供一定生活保障,但在現行法例下,僱主可以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最近一項調查發現,近半數受訪者表示不知道這安排,超過70%更認為有關安排並不合理。工聯會昨日促請特首兌現政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要求政府率先在轄下的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中,取消「對沖」安排。
工聯會於6月至7月期間就「強積金對沖安排」訪問719名「打工仔女」並於昨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有47.4%受訪者不知道僱主可以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調查結果亦顯示,有71.6%「打工仔女」認為「強積金對沖安排」並不合理,亦有66.8%受訪者稱強積金應該只作退休保障用途。
對沖額11年已逾187億
以一名任職4年、月薪12,000元的僱員為例,其強積金的僱主供款共約28,800元。若僱員遭解僱,遣散費約為32,000元。在現行法例下,僱主只需支付多3,200元。而強積金自2001年實施至去年9月底,涉及「強積金對沖」金額已超過187億元,單是2011年的「對沖」金額也有23億元。
葉偉明憂資深員工成被炒目標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葉偉明擔心,一些年資長和年紀大僱員的強積金戶口累積金額愈來愈多,會成為僱主解僱的目標。而在部分在勞資糾紛中,亦有僱員被要求接受較低金額的「僱主供款」,代替僱員本可獲得的遣散費金額,僱員往往擔心法律訟裁時間長而遭受損失。
鄧家彪:設追蹤制令問題續存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補充,積金局主席胡紅玉去年曾稱,未來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時需先行處理「對沖」問題,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勞工及福利局則互相推卸責任。他更擔心,政府近期多次提出未來會設立強積金戶口追蹤制度,會令強積金落實「全自由行」時,仍然存在「對沖」問題。
他和葉偉明均促請行政長官梁振英兌現去年競選的政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要求政府在轄下的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制度上,帶頭廢除「對沖」。而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勞方代表已取得共識,將於會上討論有關問題,爭取政府修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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