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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紅罐商標爭奪後,廣藥再控訴加多寶損害其商譽。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凌雲 廣州報道)廣州中級人民法院昨日舉行「訴中禁令」聽證會,就加多寶公司目前正在熱播的「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寶,配方正宗,當然更多人喝」等廣告語是否適用「訴中禁令」進行聽證,廣藥和加多寶雙方在聽證現場展開了激烈交鋒。
昨日,聽證會的焦點主要集中在「被告是否是涉案廣告的製作發佈者以及涉案廣告語是否構成虛假廣告;如果不採取保全措施,是否會給原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如果採取保全措施,對被告造成的損害是否會明顯超過不採取措施給原告所帶來的損害」等三個方面。
廣藥集團表示,再次提出「訴中禁令」申請,是因為自2013年1月31日廣州中院針對「改名廣告」做出「訴中禁令」後,加多寶公司推出的新廣告語損害了王老吉的商標、知名商品特有名稱,轉移了附著在王老吉商標和特有名稱上的無形資產,貶低了王老吉商譽,侵犯了市場公平競爭權益。
加多寶:廣告語是客觀事實
加多寶方面則回應稱,新推出的廣告語內容均是客觀事實,並當庭出示了由中國企業行業信息中心和獨立調查機構尼爾森公司發佈的相關數據,並認為相關數據中所指的佔有70%以上市場份額的紅罐涼茶,包裝無論是王老吉還是加多寶品牌,其產品均為加多寶公司製造生產,因此加多寶公司「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不構成虛假廣告。
2013年1月份,廣藥集團首次對加多寶公司提出了「訴中禁令」申請,要求禁止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廣告語;隨後,廣藥集團先後在長沙、重慶、廣州等地對加多寶使用的新廣告語提出訴訟,要求加多寶停止使用有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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