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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中央主席嚴雋琪(左二)一行5月冒雨在安徽六安市考察。民進中央供圖
去年,民主黨派中央和地方組織完成換屆,在新老交替基礎上實現了政治交接。統戰部副秘書長兼幹部局局長張獻生向記者透露,此次換屆依據民主黨派章程有關規定,首次實行「任期制」,即「各級領導幹部在同一職務上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最多或特殊情況下不超過三屆」。
張獻生表示,任期制的實行,是民主黨派民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民主黨派組織幹部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探索,對建立健全民主黨派中央和地方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正常退出機制,加強參政黨自身建設,實現多黨合作事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有利正常進退 保持生機活力
新中國成立以來,民主黨派組織內部的幹部制度,經歷了從實際存在的領導職務終身制到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再到逐步推行任期制的過程。從2002年開始,領導職務任期制被正式寫入各民主黨派章程。2007年,各民主黨派在章程中重申了這一規定。張獻生稱,這次換屆中「任期制」的具體實踐,既是對各民主黨派章程規定的落實,也實現了與中共領導幹部任期制的對接。
張獻生進一步指出,民主黨派換屆實行「任期制」,亦有利於形成正常的進退機制,從而有效化解了長期存在的領導班子成員「能上不能下」的問題;有利於民主黨派組織內部新陳代謝,為更多的民主黨派骨幹成員、代表性人士發揮作用提供舞台,使民主黨派領導層不斷吐故納新,始終保持生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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