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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專才被列入人才標準。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郭若溪 深圳報道)本月15日起,深圳將實施人才認定新標準——《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2013年)》,進一步加大對金融、文化等新興支柱型重點產業的人才支持,首次進入「創業人才」標準,並納入國際上廣泛認可的核心標準。據悉,經認定深圳6類高層次專業人才的,可相應享受住房補貼、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學術研修等人才配套政策。
傑出人才列最高層次
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劃分為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包括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其認定不受國籍、戶籍、地域限制。最高層次的人才是「傑出人才」,其認定標準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和美國、日本、德國等20個發達國家「院士」等內容。截至今年6月,深圳共認定高層次人才2631人,其中傑出人才7人,國家級領軍人才173人,地方級領軍人才1246人,後備級人才1205人。截至2011年,深圳共有24名外籍人士被認定為高層次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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